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建设项目配建地下停车场管理的意见

2023-09-19    来源:武汉市人民政府

为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效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武汉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237号)的规定,经研究,现就进一步规范开发建设项目配建地下停车场管理工作提出此意见。


本意见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建设项目配建地下停车场管理的意见》(武政规〔2019〕2号)失效之日起至本意见施行之日期间,我市开发建设项目配建地下停车场的国土规划、销售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管理适用本意见。


《意见》全文详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建设项目配建地下停车场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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