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部门印发《成都市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工作专项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2024-08-14    来源: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都市住建局联合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印发《成都市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工作专项行动方案(2024—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计划从今年起,每年更新(含换新、改造、大修)住宅小区投入使用年限满15年及以上,或投入使用年限未满15年(质保期已满)、故障率高、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电梯1000部左右,四年共计4000部左右。


根据《方案》内容,此次更新主要针对住宅小区投入使用年限满15年及以上,或投入使用年限未满15年(质保期已满)、故障率高、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老旧电梯。实施条件需满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建设用地上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的住宅小区。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投入使用年限满15年及以上,或投入使用年限未满15年(质保期已满)、故障率高、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非单一产权业主住宅电梯。同时,具有电梯检验检测资质的安全评估机构安全评估后,出具结论明确为建议电梯换新、改造或大修的安全评估报告。已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的住宅,不适用本专项行动方案。


对于资金,《方案》中明确,按照“业主出资一点、财政补助一点、残值补充一点、电梯企业让利一点”原则进行资金筹集。业主出资部分可依法依规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小区公共收益、业主自筹等方式解决。更新方案经表决公示确定后,相关业主应按照更新方案明确的分摊份额承担更新资金,资金筹集到位后方可开展后续工作。


对于更新程序,《方案》中做了明确交待,首先需制定更新方案。满足实施条件的住宅小区,电梯使用单位根据安全评估结论、结合小区实际,制定更新方案。其次,业主委员会组织相关业主使用“智慧物业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智慧物业平台”)的电子投票系统共同决定,更新方案应当经涉及范围内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的业主同意,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日。之后,经过施工方案审查、公示,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后,即可申请补助资金。


《方案》全文详见:《成都市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工作专项行动方案(2024—20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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