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共八章四十九条,确定了适用范围,坚持机构主责,明确了临床研究科学性审查、伦理审查、机构立结项、研究信息上传公开等4项基本制度,将分类管理、禁止无意义重复研究、提高临床研究整体效能3个管理理念贯穿全文,确立了行政监督、技术监督相互协同的监管机制。《管理办法》明确了干细胞临床研究、体细胞临床研究等的管理要求,同时明确中医临床研究的管理规范另行规定。
《管理办法》全文详见: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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