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6日,绍兴市人民政府、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听取了《关于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工作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绍兴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工作成效显著,形成了不少有“辨识度”的改革成果和案例。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府院联席会议职能作用,对破产审判中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执行遇到的普遍性、机制性问题和困难进行梳理分析,并研究解决。会后,根据联席会议精神,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相关行政机关、职能部门就企业破产便利化作了充分研究,达成一系列共识。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实质化常态化运作企业破产府院联席会议;
二、依法强化对破产程序的政策支持;
三、切实保障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
四、加快破产重整企业的信用修复;
五、提升破产企业注销效率;
六、提高金融机构和公用企业在破产程序中的参与度;
七、规范非国有企业破产案件档案处置;
八、依法支持预重整和个人债务集中清理;
九、提高破产援助资金额度和适用范围;
十、合力打击破产案件中的逃废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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