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3日,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正面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在对《成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正面清单(2021版)》进行优化调整的基础上,更新完善。此次更新拟将部分环境影响较大、环境风险隐患较高的建设项目调出承诺制项目正面清单,将全市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中环境影响及环境风险可控的建设项目(如研发中试、生物制药等)纳入清单。
《正面清单》包含4类编制报告书和103类编制报告表项目,与2021版主要变化为:
(一)拟将《成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正面清单(2021版)》的实施范围中的“产业功能区”统一调整为“产业园区”。
(二)拟将《成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正面清单(2021版)》部分环境影响较大、环境风险隐患较高的建设项目调出承诺制项目正面清单。如使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项目;邻避效应突出、易引发涉法涉诉问题的建设项目;涉及重点管控重金属排放须在环评审批前明确具体总量来源的建设项目。
(三)拟将成都市重点、鼓励发展产业(如研发中试、生物制药等),以及部分工艺简单、环境影响及环境风险可控的建设项目调入承诺制项目正面清单。
(四)增加环保信用挂钩。拟规定凡环保信用评定等级为环保信用不良单位(D级)的企事业单位,其建设项目不享受承诺制项目正面清单待遇;凡环保信用评定等级为环保信用不良单位(D级)的第三方服务单位,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享受承诺制项目正面清单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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