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测合一”是指在同一工程建设项目中,对时间相近、内容相似、出资主体相同的多个测绘事项进行优化整合,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实现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同一测绘成果只提交一次的测绘服务模式。“多测合一”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项目(不含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重大工程)用地、规划、施工、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工作涉及的测绘业务。
“多测合一”改革的主要任务有三个方面:业务方面,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对测绘事项进行优化整合,同时推进面积计算、地籍调查等技术标准统一;共享方面,鼓励对“多测合一”项目进行信息化管理,建立“多测合一”成果共享互认机制,实现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同一测绘成果只提交一次和成果共享;政策方面,要对地方出台的相关政策进行梳理,对不利于测绘服务市场公平开放的政策及时进行清理调整,打破测绘服务市场的部门垄断和地方保护。
为完成“多测合一”改革的任务,《通知》从推动成果共享、破除行政壁垒、强化监督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培训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全文详见: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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