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过程中,仲裁机构及仲裁庭有权决定仲裁程序的中止和恢复

2024-02-02    来源:广州仲裁委员会

(2022)京04民特721号一案中,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法院)作出判决。在该案中,申请人以仲裁程序错误为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法院认为,仲裁过程中是否追加案件当事人以及仲裁程序中止和恢复,仲裁庭有权决定。 申请人提出追加案涉医院为仲裁被申请人以及中止仲裁程序的申请未获准许,并未违反《仲裁规则》规定。故法院裁定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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