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5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公安局、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联合召开涉及房地产、落户等方面的政策沟通会。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再次迎来利好消息,包括新购住房取消“满五、满二”规定,在成都新购商品住房(除定向销售项目外)和二手住房的,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上市交易。同时,成都市范围内,二孩及以上家庭新购住房办理商业贷款时均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支持商业银行按照认定套数办理住房贷款等。
《通知》主要分为以下七个事项:
一、优化土地出让建设条件。各区新出让住宅用地成品住宅建设比例由各区根据市场情况自行确定;
二、支持不同用途或相同用途的多宗经营性建设用地组合供应,实行同场公告、同场竞买、同时应价、一并竞得。
三、优化商服用地规划布局。支持各区(市)县结合片区功能开展片区规划论证工作,对涉及商业服务业用地调整的,应结合现状和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进行评估,综合分析片区商业、商务用地存量规模及人均规划商业用地指标等情况,从市场需求、规划布局、宜居宜业等方面进行论证,在落实总体结构性要求、满足公服承载力的前提下,优化商业服务业用地规模和布局。
四、我市范围内新供应经营性用地,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须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剩余价款可按出让方案要求,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以内缴清,须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
五、我市范围内新供应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再收取项目开发建设履约保证金。对已收取的存量开发建设履约保证金,可予以部分退还、全部退还或允许企业以银行保函替换。
六、我市范围内,二孩及以上家庭新购住房办理商业贷款时均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支持商业银行按照认定套数办理住房贷款。
七、我市范围内新购商品住房(除定向销售项目外)和二手住房的,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上市交易,在此之前已纳入再交易管理范围的住房仍按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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