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

2023-10-25    来源: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2日,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管理,切实提升消防施工质量水平,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成都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通知自2023年9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对于责任主体进行明确。


《通知》指出:

(一)建设单位对消防施工质量负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在取得审查合格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特殊建设工程)或者《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其他建设工程)后才能组织开工;


(二)设计单位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负责。设计单位负责在开工前进行消防设计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按规定对消防设计变更绘制升版图,对消防施工内容提供现场指导,按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含消防设计变更文件)跟进现场落实情况;参加竣工验收并进行消防查验,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提出查验意见;


(三)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消防施工方案,按规定编制消防竣工图,参加竣工验收并进行消防查验,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提出查验意见。实行消防工程专业分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对消防分包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并对分包工程消防施工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四)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含消防设计变更文件)进行监理,参加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等重要环节;如有消防施工专业分包单位,应对分包资格进行审查,发现不符合资格标准要求的及时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加强施工过程旁站和隐蔽工程等消防专业关键环节的监理;消防施工质量检查等监理情况应记入监理日志;按规定参与编制消防竣工图,参加竣工验收并开展消防查验,对工程消防施工质量提出查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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