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制定。该条例于2014年11月24日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后经2019年3月24日、2024年3月10日两次修订。
该条例共六章三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总则:规定了不动产登记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要求等。(二)不动产登记簿: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簿的设立、形式、内容、管理和保存等。(三)登记程序:规范了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等程序和要求。(四)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确立了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共享机制和保护制度。(五)法律责任:规定了违反条例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六)附则:明确了条例的施行时间和授权制定实施细则的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实施,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具有重要意义。
新修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全文详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24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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