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予以公布,增加春节放假天数,放假4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增加劳动节放假天数,放假2天(5月1日、5月2日),至此,我国法定的节假日由11天增加为13天。
此次假期的增加,对企业劳动用工存在以下影响:
(一)工作时间计算变化
如企业实施综合工时制劳动用工模式下,综合周期内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减少,超出综合周期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视为延长工作时间,仍需按加班计算。即往年此类员工全年工作小时数超过2000小时才算加班,但修订后全年超过1984小时即属加班,减少这16个小时意味着企业需要依法对应支付加班费,从而增加了一定的用工成本。
(二)休息休假的变化
1、新增两天法定节假日的影响:劳动者在新增2天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300%正常工作时间日工资标准发放加班工资。
2、明确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安排员工休带薪年休假的影响: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安排调休。
(三)月计薪天数与日工资无变化:
月计薪天数21.75只与休息日相关,与法定节假日无关。法定节假日增加了2天,而这两天是带薪的,在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所以月计薪天数仍然是(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暂无改变。
《放假办法》全文详见: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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