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详细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4-08-14    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

本次发布的《通知》中,将成都大致划为两个区域,“12+1”和“8+2”。其中,“12+1”区域包含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8+2”区域包含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通知》显示,“12+1”区域控规修改方案,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报市政府审批;区域的局部调整方案由市政府委托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批,批准后的局部调整成果按年度报市政府备案;区域的优化方案由市政府委托各区政府(管委会)审批,批准后的优化成果,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汇总后按年度报市政府备案。“8+2”区域的修改、局部调整和优化方案,由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上报属地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审批。


《通知》详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详细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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