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夯实企业债券法制基础,结合债券市场监管实践,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共九章八十条,主要进行五方面修订:
一是将企业债券纳入《管理办法》规制范围,结合企业债券特点,完善债券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监管要求。
二是强化防假打假要求,压实发行人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完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开展现场检查的机制。
三是强化募集资金监管,进一步完善募集资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
四是强化对非市场化发行的监管,明确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得参与非市场化发行。
五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23年修订),对发行上市审核程序或者发行注册程序的中止情形进行了适应性修改,不再将主承销商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被立案调查列为应当中止审核注册情形,并同步修改恢复审查的配套条款。
《管理办法》全文详见:《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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