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深圳坪山区政府网站公布《关于征求<坪山区关于加快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4月2日。《若干措施》共九条,明确对申报单位在本地建立30人以上(博士学历不少于10人)的人才队伍,并在本地实际工作的,每年择优给予100万元奖励;对申报单位在本地上一年度发生经审计确认的研发投入,择优给予5%的奖励,同一申报单位每年资助上限为500万元;对申报单位在本地上一年度发生的投资额(指除研发投入以外的其他投资额),择优给予10%的奖励,同一申报单位此项资助每年最高1000万元,同一申报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3000万元、资助期限不超过3年。
《征求意见稿》详见: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征求《坪山区关于加快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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