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24年9月23日,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发布了一项拟议规则,禁止美国进口或在美国销售与中国或俄罗斯有关联的装有VCS硬件或软件或ADS软件的联网汽车。
一、规则内容
(一)禁止交易
1、禁止交易对象
禁止交易对象为最直接促进车辆数据传输的系统,即联网汽车必要的两个ICTS系统,VCS车辆控制系统和ADS自动驾驶系统。
VCS(车辆控制系统)是允许车辆与外部通信的一套系统,包括远程信息处理控制单元、蓝牙、蜂窝、卫星和Wi-Fi模块。ADS(自动驾驶系统)包括允许高度自动驾驶车辆在没有驾驶员的情况下运行的组件。
BIS认为,这些硬件和软件具有强大的处理能力和决策能力,如果被外国对手设计或开发,可能会由外国对手远程操控车辆引发故障,威胁美国公民的安全;或者通过操纵软件捕获特定敏感数据,威胁美国的关键基础设施等。
2、外国对手——中国和俄罗斯
BIS认为,由于中国和俄罗斯的政治、法律和监管制度,政府能够对联网汽车供应链中的实体行使直接和间接的所有权、控制权或影响力,其管辖范围内的公司通过与安全和情报部门合作,能够获得对联网汽车的访问权,窃取联网汽车收集的敏感数据,并可能允许远程访问和操纵美国人驾驶的联网汽车。
因此,由中国或俄罗斯拥有、控制或受其管辖或指示的实体设计、开发、制造或供应某些VCS和ADS组件,对美国国家安全和美国公民构成不当或不可接受的风险。
同时明确,“由外国对手拥有、控制或受其管辖或指示”包括以下情形:
(1)无论身在何处,代表外国对手行事,比如作为代理人、雇员,或根据外国对手的命令、请求或指示行事;
(2)无论身在何处,是外国对手国家的公民或居民,且不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
(3)任何公司、合伙企业等组织,且它的主要营业地点或总部在外国对手国家,或者在外国对手国家注册;
(4)任何公司或组织,无论其组织形式或经营方式如何,由外国对手控制,包括通过持有大多数股权、董事会代表、代理投票、特殊股份、合同安排等,直接或间接控制该公司的重要决策。
3、禁止交易类型
在没有一般或特别授权的情况下,BIS禁止涉及由中国或俄罗斯拥有、控制或管辖或指示的人员设计、开发、制造或供应的VCS硬件、VCS软件、ADS软件的以下交易:
(1)禁止VCS硬件进口商在知情的情况下向美国进口VCS的某些硬件;
(2)禁止联网汽车制造商在知情的情况下向美国进口包含支持VCS或ADS功能的某些软件的联网汽车;
(3)禁止联网汽车制造商在知情的情况下在美国境内销售包含VCS和ADS软件的联网汽车;
(4)禁止由中国或俄罗斯拥有、控制或受其管辖或指示的联网汽车制造商在知情的情况下在美国境内销售包含VCS硬件或VCS或ADS软件的联网汽车。
(二)合规机制
拟议规则出台了合规机制,包括合规声明、一般授权和特定授权等。
1、合规声明
除非另有规定,未参与禁止交易的VCS硬件进口商和联网汽车制造商必须向BIS提交年度合规声明。
BIS提议要求从事特定交易的VCS硬件进口商和联网汽车制造商向BIS提交合规性声明,证明没有从事禁止交易。
(1)提交合规性声明的情形:VCS硬件进口商提交声明;联网汽车制造商将包含受监管软件的联网汽车进口到美国时提交声明;联网汽车制造商在美国销售在美国制造或组装的联网汽车,且包含受监管软件的联网汽车,只要受监管软件存在持续的外国利益,则提交声明。
(2)合规性声明及相关文件要求:根据拟议规则,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从VCS硬件组件供应商和受监管软件供应商处收集的文件,以及与供应链有关的硬件物料清单(HBOM)和软件物料清单(SBOM)等,并提供为验证交易是否符合规则而采取措施的证明文件。
为了促进合规,BIS目前不强制执行特定的尽职调查要求,而是允许VCS硬件进口商和联网汽车制造商提供针对其独特运营而量身定制的材料。
(3)时间要求:在每个车型年或每当发生重大变化时。
2、一般授权
一般授权将允许某些VCS硬件进口商和联网汽车制造商从事被禁止的交易,而无需在交易前通知BIS或获得BIS的批准。
VCS硬件进口商或联网汽车制造商将有资格获得一般授权的情形:
(1)联网汽车制造商或VCS硬件进口商(以及受共同控制的实体,包括母公司)生产少量(年产量少于1000台)完整的联网汽车或VCS硬件;
或(2)仅出于测试目的从中国或俄罗斯进口VCS硬件;
或(3)装有中国或俄罗斯VCS硬件或VCS、ADS软件的联网整车每年在公共道路上行驶的时间少于30个日历日;
或(4)进口仅用于维修、改装或在公共道路外比赛的VCS硬件,并且该汽车或硬件将在进口后一年内从美国再出口。
3、特定授权
如果VCS硬件进口商和联网汽车制造商希望参与其他被禁止的交易,但不符合豁免或一般授权的条件,则必须申请并获得特定授权。
特定授权申请必须包含拟议交易的完整信息,包括涉及的每一方;由中国或俄罗斯拥有、控制或受其管辖或指示的实体设计、开发、制造或供应的VCS硬件、ADS软件和/或VCS软件的概述;相关软硬件的预期用途,以及证明申请中包含的信息的文件。
特定授权申请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商务部做出决定的时间将根据案件的复杂性有所不同。但是,BIS将在首次申请特定授权后的90天内向申请人提供处理进度信息,并且通常该期限内要求提供更多信息或作出决定。
二、影响分析
(一)美国将具备成本和技术优势的中国汽车拒之门外
美国政府于9月13日决定将中国产电动汽车的关税提高至100%,该措施将于9月27日生效。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在9月24日再次发布拟议规则,禁止美国进口或在美国销售装有中国VCS(车辆控制系统)硬件、软件或自动驾驶系统(ADS)软件的汽车。在高关税之外,设置一个新的贸易壁垒,进一步将具备成本和技术优势的中国联网汽车拒之美国门外,使得中国电动汽车对美国出口和销售变得完全不可能;同时,该规则还迫使美国及其他主要汽车制造商在未来几年内从其车辆中移除关键的中国软件和硬件设备,将孤立中国汽车软件和硬件设备行业在国际市场上地位,对市场应用和技术进步造成不利影响。
(二)美国盟友或将采取类似措施限制中国汽车
美国白宫国家安全顾问杰克·沙利文(Jake Sullivan)日前表示,美国已经与来自印度太平洋地区、欧洲和北美的十几个国家多次讨论国家安全风险问题,其他欧盟及印太盟友出于国家安全考虑,将采取类似措施,以提升汽车供应链的安全性。加拿大副总理兼财政部长弗里兰(Chrystia Freeland)在9月24日表示,“绝对”考虑仿效美国的作法,禁止来自中国或俄罗斯联网汽车的硬件和软件。如果其他西方国家步美国后尘,以国家安全为理由采取类似措施,将影响中国电动汽车对其他国家的出口。
(三)影响中国车企通过第三国曲线出口至美国或在美国投资设厂的计划
此次拟议规则明确“无论身处何处,如果由中国或俄罗斯拥有、控制或受其管辖或指示的实体设计、开发、制造或供应某些VCS和ADS组件,对美国国家安全和美国公民构成不当或不可接受的风险”,这意味着中国车企通过在墨西哥和欧洲等地设厂或直接投资美国以绕开美国关税的计划将难以实现。白宫经济顾问Lael Brainard日前表示,美国正在和墨西哥和加拿大合作,在2026年对《美加墨协定》的中期审议着手解决有关国家电动汽车产能过剩问题;美国前总统特朗普也表示如果当选将对墨西哥制造的汽车征收100%的关税。因此,无论谁当选下一届总统,以美国为目标市场的墨西哥工厂将成为美国政府限制的目标。
(四)影响西方车企对中国的网联汽车投资
拟议规则明确“由外国对手拥有、控制或受其管辖或指示”包括在中国注册或总部设在中国的任何公司,禁止由上述公司拥有、控制或受其管辖或指示的实体设计、开发、制造或供应、并整合入联网汽车的重要组件的交易。这一规定适用于中国的所有车企,无论是美国品牌还是欧洲品牌。美国商务部官员9月23日表示,即便是通用和福特在中国生产的别克Envision和林肯Nautilus对美国的出口和销售也会受到影响。因此,此举可能会导致西方车企将网联汽车的投资转移到其他国家,以规避美国的监管风险。
(五)可能会影响欧盟汽车反补贴调查的投票预期
在中国与欧盟就电动汽车是否加征关税未果之际,美国发布这一拟议规则的目的值得研究,可能会影响欧盟目前进行的电动汽车反补贴案终裁的投票预期。在美国对中国电动汽车征收100%关税以及禁止进口和销售的双重限制措施情况下,欧盟如果不能对电动汽车征收30%多的关税,一些人可能对冯德莱恩领导欧委会的能力和对中国态度产生怀疑,9月22日的《南华早报》文章《Von der Leyen strengthen EU grip, but hawkish China agenda to be tested by EV tariffs row》指出,欧委会主席冯德莱恩在新组建的欧委会中加强了权力控制,但她的中国议程是完成电动汽车关税,“欧盟的信誉取决于能否跨过红线,否则,冯德莱恩对中国的态度将岌岌可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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