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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我所律师助力四川省铁路投资集团完成2018年度中期票据注册发行
2018年4月17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中市协注[2018]MTN205号《接受注册通知书》,标志着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成功助力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铁投集团”或“公司”)2018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注册获准。本次获准注册的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30亿元,发行期限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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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我所律师助力科发集团非公开发行15亿元公司债券获得深交所无异议函
2017年9月1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出具《关于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确认由我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科发集团”)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15亿元)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本期债券发行成功后将在深交所挂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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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我所律师为省属重点项目“中法农业科技园”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接受彭山区人民政府委托,指派吴信建律师、袁嘉律师、刘姝肖律师为彭山区人民政府与法国企业合作设立“中法农业科技园”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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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我所律师为全国首支原酒投资基金提供法律服务
去年底,全国首支以原酒为标的物的投资基金——四川发展纯粮原酒股权投资基金在泸州揭牌成立,该基金由泸州市政府与四川省最大的综合型产业投融资平台“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共同设立。基金总规模30.15亿元,首期募集到位资金14.07亿元。该基金是全国首支以原酒为标的物的投资基金,创新意义重大。该基金的成立,对支持泸州乃至省内原酒生产企业规范化、标准化,提升原酒品质,打造标准体系,塑造原酒品牌,提高市场价值,促进四川白酒行业加速发展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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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我所黄菊律师作为唯一律师嘉宾参加世界银行和金融办举办的“农村金融发展和农村担保物权改革研讨会”
为加快推进农村金融发展和农村担保物权改革,成都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与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中国项目开发中心于2009年6月5日联合举办了“农村金融发展和农村担保物权改革研讨会”,成都市市长助理周鸿德出席会议并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