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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菲律师拥有20年法律从业经验,曾先后任职于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京华时报社(法务部主任)、北京多米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北京峰趣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副总裁)。长期从事公司法律事务,既熟悉企业内控与合规机制,又深谙国企、民企、私企及个人客户的法律服务需求。
凭借多年的公司法务管理与商业实操经验,袁菲律师在团队领导、项目统筹及客户沟通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能够从企业管理层与执行层的视角出发,为客户提供务实、高效的法律解决方案。
自2017年起,袁菲律师专注于中日跨境法律服务,带领团队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一站式综合支持,涵盖在日设立公司、并购投资、知识产权布局与维权、争议解决及合规咨询等关键环节。其在日本法律文化与实务操作方面积累了深厚理解,能够在不同法律制度与商业环境之间高效协同,助力中国客户在日本市场的落地与发展。
非诉业绩:
主持参与直播第一股港股境外结构搭建;
为著名游戏企业三七互娱提供日本市场的建立服务及运营服务;
负责著名互联网智能音箱的音乐版权库版权顾问;
为热辣滚烫电影日本原著【百円の恋(中文译名:百元之恋)】版权引进、合同洽谈,风险评估等事宜提供全程法律顾问;
为爱奇艺影视音乐OST全球商业发行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为客户在Apple music、youtube、Spotify上线及运营提供全程版权服务;
为国内游戏开发企业与日本游戏制作公司商业合作提供涉日业务专项法律服务;
为港股上市公司稻草熊娱乐集团提供全球影视剧集发行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为客户剧集在Netflix、Youtube上线及运营提供全程版权服务;
为众多境内企业提供赴日投资全流程法律服务;
代理客户与日本知名出版集团进行版权引进商业谈判;
负责著名泛娱乐平台多个轮次的投融资法律及财务顾问事宜;
《生成式人工智能知识产权合规指南》团体标准起草人;
为新浪(大浪)智库专家顾问委员会高级顾问。
诉讼业绩:
主办国内名誉权第一案,京华时报社与农夫山泉互诉名誉权侵权案,案件标的额为2.138亿元为国内名誉权案件最高额案件;
代理国内著名画家与比利时画家“《落叶》等百余幅美术作品侵权案”,为国内首例示范性类案,入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4年年度案例;
主办、参与“国际知名商标JACK&JONES”等商标专用权侵权案,为青岛地区涉外商标保护案例;
主办“影视OST发行公司与著名音乐平台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取得胜诉结果,为客户追讨3000万元款项。
主办“国内A股上市公司诉港股上市公司、美股上市公司著作权侵权(权属)纠纷”,涉案金额8800万元,取得胜诉结果。
主办著名互联网平台与港股上市公司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系列仲裁案,取得胜诉结果。
主办著名艺人现经纪公司与原经纪公司商业诋毁案,取得胜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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