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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召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司法部张军部长讲话精神主题大会

2017-09-25 浏览次数:757

     2017年9月25日,我所按照四川省律师协会和成都市律师协会的要求,召开事务所律师大会,由事务所党委书记、首席合伙人程守太组织全所律师共同学习贯彻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张军在第九届全国律协第八次常务理事会、全国律协“刑事辩护与律师制度改革”专题研讨班和“建立律师与司法机关的良性互动关系座谈会”中的讲话精神。

 

      程守太书记讲到,张军部长讲话中反复强调四句话:“讲政治、履职责、促改革、重自律”,突出表达的核心思想就是要“严管厚爱”。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国中西部地区的第一大所,作为全省第一个成立党委的律师事务所,我们全所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务必牢记“讲政治、履职责、促改革、重自律”。

       讲政治,就是必须在执业过程中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构成,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党的领导。

履职责,就是要求我们在执业活动中“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的正确实施、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是律师职责的三个要素,彼此之间相互联系,不可偏废。

      促改革。我的理解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包括我们律师在内的所有有中国特色社会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参与者的共同使命。法官、检察官、律师……是职业共同体的成员,相互之间是各司其责的职业伙伴。律师对待法官、检察官既不要妄自菲薄,四处求人;也不要夜郎自大、目中无人。相互之间应当以坦诚的心态彼此尊重,以专业的精神相互沟通。共同为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贡献自身的力量。

重自律,这一点事务所全体律师务必高度重视。张军部长再次强调,律师是维护国家法治和社会公平正义,负有特殊责任的社会法律工作者。因此,我们不能为了私利、名利什么话都能说、什么事都能做。要有底线。‘三个责任’必须时刻记在心上。决不能不择手段,决不能‘白天打横幅、晚上点蜡烛’,决不能‘张口辱骂法官,发文滥评法庭’。我们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实际上,无论是当事人还是社会大众,都不希望律师是一个造谣惑众的虚伪小丑,一个唯利是图的奸诈商人,他们更加期待律师是正义的化身。律师的行为不仅影响着律师本人的形象,影响着行业的声誉,还影响着整个社会对法律的评价和信赖。所以,对律师行为的要求必须有更高的要求。

 

     最后,程守太同志以事务所党委书记、首席合伙人的身份,对全所律师明确要求,在我们全体律师的执业活动中,必须要牢固树立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一最根本的理念,切实做到讲政治。要以我们良好的执业操守、专业的服务能力为当事人提供服务。在执业过程中要以身作则,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要以维护大局为重,妥善处理好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遵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纪律,不做有损事务所形象、有损律师个人形象的事,在法律规范的框架内依法合规开展执业活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真正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事务所党委委员和成都办公室的150余名律师在现场参加了此次主题大会;重庆、上海、深圳、昆明、济南、北京等办公室的律师通过远程视频同步参加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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