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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党支部书记胡克勋律师积极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电视电话会议

2010-03-01 浏览次数:550

2010年3月1日,司法部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律师事务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的电视电话会议,司法部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北京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律师工作的负责同志、律师管理处处长,市律师协会党组成员;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负责人在北京主会场参加会议。

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和省会城市、副省级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律师工作的负责同志、律师管理处处长,律师协会党组成员;省会城市、副省级市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负责人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四川省分会场设在成都市电信公司电视电话会议中心,参加人员有四川省司法厅副厅长陈昌斌、省律协彭永臣会长及省律协党委委员、厅直属律师事务所总支委员和厅直属律师事务所各支部负责人,我所党支部书记胡克勋律师也参加了这次会议。

会议由司法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陈训秋主持。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郝赤勇、赵大程,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韩亨林,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尹晋华出席会议。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军,以及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会议。

会上,北京、上海、江苏、陕西四地的司法厅领导先后介绍了各自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经验。

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吴爱英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吴部长总结了律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的六个体会:1、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确保学习实践活动的正确方向;2、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紧紧依靠各级党委和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加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指导;3、必须坚持把学习贯穿始终,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广大律师;4、必须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把学习实践活动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来推进,不断提高律师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5、必须紧密结合律师工作和律师事务所实际,精心设计学习实践活动的实践载体、工作目标和要求,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吸引力;6、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尊重律师党员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努力使学习实践活动成为律师满意工程、群众满意工程。

吴爱英部长最后指出:律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律师工作服务科学发展、促进自身科学发展的水平明显提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一项长期任务。要继续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律师事业发展,努力提高律师工作服务科学发展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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