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开微信,扫一扫二维码
订阅我们的微信公众号
扫码分享
2019年开始执业,专注于刑事辩护,擅长职务犯罪、涉黑涉黄类犯罪辩护。自执业以来,多次参与办理重大刑事案件辩护工作,其中包括茅台集团高级管理人员2人涉及的两起职务犯罪案件、某县委常委、公安局长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多起涉黑涉恶、组织卖淫案件。同时,曾为贵阳市观山湖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司法局等单位提供过全程法律服务。
华东政法大学 法学学士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刑法学硕士
2019年至今于泰和泰(贵阳)办公室执业
观山湖区法学会公益法律服务志愿团成员
唐某组织卖淫案,两次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法定刑期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况下为其争取到有期徒刑7年6个月的一审判罚。
吴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卖淫案,二审代理中将组织卖淫一罪由有期徒刑6年5个月改判为4年9个月。
邓某重大劳动法安全事故案,判罚有期徒刑8个月,宣判后一星期当事人刑满释放,达到“实报实销”效果。
李某非法采矿、行贿案,认定从犯,在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6个月情况下获得有期徒刑8年的判罚。
王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案,判罚有期徒刑1年9个月,缓刑2年6个月。
薛某挪用资金案,接受委托后7日内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李某强奸案,接受委托后10日内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参与编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企业刑事合规实务指南》
如果您有法律上的问题需要咨询,或其他业务方面的合作,请给我留言,谢谢!
您的姓名(*):
您的联系方式(*):
留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