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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

张卫文律师

个人简介

  • 张卫文律师自2002年开始执业,执业年限17年。执业以来为境内外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上具有丰富的经验,包括起草、审阅及制作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审慎调查、协助确定项目结构、参与项目谈判、公司设立及日常经营、出具法律意见,及协助客户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沟通等。曾为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公司、能源企业、药品制造企业、大型商场、酒店、连锁超市、电子商务企业等提供法律服务。此外,在人力资源领域也颇有经验,曾为多家国有企业集团、民营企业集团提供人力资源咨询服务,获得委托人好评。

教育背景

  • 1996年-1998年 成年自学考试 法律专科

  • 2003年-2006年 西安政治学院 法律本科

工作经历

  • 2002年-2006年 陕西再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 2006年-2019年 北京市炜衡(西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 2019.5-至今 泰和.泰(西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代表业绩

  • 案例一:境外某上市公司拟收购中国境内A省的一家成品油仓储、销售企业股权(“目标公司”)【价值4.5亿元】,但根据中国外商投资相关规定及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规定,该等收购将在商务部面临复杂审批程序,而当时国内尚无一家外资企业收购该等股权获得批准。为此,本所通过分析向收购方提供“境内跨省间接收购”方案。境外公司根据本所方案和步骤最终掌控目标公司,达到收购目的。

  • 案例二:A省企业已取得成品油运输管线的批复文件,亦完成相关的土地征用,B省企业拟收购该运输管线项目(投资额18000万元)。但因该运输管线尚未建成,若变更项目建设单位困难较大,无法获得A省相关部门的批准。为此,律师建议委托人由“项目收购”变更“股权收购。该方案实际操作可性高,最终获得委托人好评,且完成收购。

  • 案例三:境外某上市公司拟以承债方式收购中国境内一处房产【价值13亿】,但根据当时中国政府对外商投资境内房地产的相关规定和政策,该外资公司要达到收购目的难度较大,且程序复杂周期较长。为此,律师为委托人提供“间接收购”方案,最终,委托人采纳律师方案并取得目标房产。

  • 案例四:西安某公司持有“**银行”之股权【价值6000万元】,北京某公司拟收购该部分股权成为“**银行”股东。但根据《商业银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等股权转让手续将由“银监会”审批,且程序复杂周期较长。为此,律师经过分析为两公司的收购行为进行了设计,由原来之“银行股权”收购模式,调整为由北京公司收购西安公司全部股权,使北京公司通过持有西安公司股权而间接取得“银行股权”,获得当事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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