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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群律师曾就职于重庆市公安局,在公安机关工作期间,一直从事案件侦查工作,熟悉公安机关各项侦查措施与手段,了解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内部流程及侦查全过程,能准确把握和预判公安侦查思路和侦查方向,对刑事辩护和刑事控告有独特的见解。特别是对刑事诉讼中涉案财物的查封、涉案资金的止付和冻结有着较深的研究和成功案例。
辞去公职后,何群律师将其公安实务与法学理论充分结合,为国企、上市公司、民营企业提供了专业的法律顾问服务和培训服务,处理过大量的刑事案件及各类纠纷类案件:如劳动争议纠纷、合同纠纷、借贷纠纷、财产纠纷、破产债权纠纷等等,不仅个人法律实战经验丰富,同时还集合了多名执业年限10年以上拥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律师,创建了律政群解法律服务团队,可提供覆盖刑事、民事、行政三大主要领域的法律服务,凭借专业、高效、综合能力为客户解决重大争议。
2007-2010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法律硕士
2010-2015重庆市公安局 副主任科员
2015-2019重庆中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19-至今 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刑事业务部副主任
重庆市浙江东阳商会 副会长兼秘书长
重庆市企业合规促进会 反舞弊反贿赂专委 副主任
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2023年度“专业贡献奖”
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2024年度“优秀组织奖”
一、撤销、不起诉、无罪刑事案件
1.万某涉嫌诈骗案,涉案金额高达535万元,通过对诈骗罪犯罪“非法占有”主观目的的专业分析,提出为当事人之间为民事借款关系不构成犯罪的辩护观点,最终检察院认定证据不足,对万某作出不予起诉决定;
2.叶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涉案金额600余万元),通过对涉案资金的追根溯源,提出上游犯罪未查证属实,指控犯罪证据不足的辩护观点,最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3.刘某涉嫌职务侵占案(涉案金额487万元),通过对关键书证分析及职务便利的法理研究,坚持指控证据不足,最终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
4.岳某某涉嫌容留卖淫案,作为案涉足浴中心的股东,刑事拘留30天后变更为取保候审,后通过对证据分析提交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经过二次补充侦查后,最终检察院仍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其作出不予起诉决定;
5.唐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案,通过将枪支动能比与法定标准之比较,提出动能比较低,到伤力较小,结合收集经典案例、多起类似案例等,最终成功说服检察机关,最终对其作出不予起诉决定;
6.魏某某等人涉嫌社保类诈骗案,在自首、全部退赔且启动合规整改的基础下,4名涉案人员全部不起诉;
7.陶某某诈骗案(后改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刑事拘留后变更为取保候审,后又通过对案件上游犯罪证据的分析,最终公安机关机关认定其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成功将案件撤销;
8.邱某某开设赌场案,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和盗窃罪(涉案金额890余万元)提起公诉,通过对“盗窃罪证据不足”的辩护,最终判决盗窃罪不成立,只成立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9.孙某某涉嫌内幕交易案(公安部部督案件),通过对案件所涉民事法律的分析与辩护,在孙某某被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最终成功摆脱嫌疑未将其移送审查起诉;
10.其他缓刑类案件:李某某诈骗、挪用资金案;陈某某开设赌场案;张某某涉嫌诈骗案;李某某危险驾驶案;许某某诈骗案;朱某聚众斗殴案;崔某寻衅滋事案等等。
二、推进涉案财物处理的业绩
1.在曾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刑事退赔程序中,代理云南某国际信托公司,推进被查封涉案房产的处理工作(涉案标的本金5500万元);
2.在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不起诉后,代理重庆某金融机构参与被查封涉案房产的处理(涉案标的本金4300万元);
3.重庆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被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协助公司通过司法手段迅速启动资金拦截工作,成功将被骗2000余万元资金追回;
4.协助外贸公司、个体户、货运代理公司处理收取贸易货款后被公安冻结后的解冻事宜数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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