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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

赵明民合伙人

个人简介

  • 赵明民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1995年起任职于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2000年开始正式执业,主要业务领域为公司商务/并购重组/破产清算、行政诉讼、房地产开发建设/土地管理。

  • 赵明民律师为众多国内知名房地产开发企业,如:富力集团、合景泰富,世茂集团,辰兴发展公司、京博房地产公司等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内容涵盖项目融资、土地获取、开发建设、物业销售、权证办理、物业管理等。同时,赵明民律师在房地产领域担任过多家大型企业法律顾问,涉及各类非诉专项及诉讼法律服务。

  • 2018至 2022 年,赵明民律师担任儋州市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团主要成员,同时担任儋州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常年法律顾问,在政府、合规及行政复议、行政执法、行政立法相关法律事务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 2023年,赵明民律师及团队成员主导完成海南省首例破产预重整转破产重整业务,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破产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作出了重要贡献。

教育背景

  • 1990-1994 西南政法大学 刑事司法 本科

工作经历

  • 1995-2018 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 律师

  • 2018-2021 海南方圆(儋州)律师事务所 主任

  • 2021至今 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 主任、高级合伙人

社会职务与会员资格

  • 海南国际仲裁院儋州办事处副主任

代表业绩

  • 2002年,代理海口(原)深发展大厦清算案件,涉及资产四亿元;

  • 2007年,全权代理海南和信集团国际并购两家新加坡公司系列案,涉及资产十余亿元;

  • 2007年初-2017年6月,在海南和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全面负责该集团在海南岛内二十余家公司的业务及法务工作;

  • 先后代理合景泰富,世茂集团,辰兴发展公司,京博房地产公司等国内房地产企业与政府在海南的闲置土地纠纷案件,涉及代理企业对政府的闲置土地处罚决定不服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服务工作,均获胜诉;

  • 2018年7月起至2023年,担任儋州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法律顾问;

  • 2018年至2022年,担任儋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主办律师;

  • 2018年起,担任儋州市政府法律顾问期间,主导起草了《儋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实施指导意见》、《儋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管理办法(试行)》和《儋州市村房屋使用权登记管理办法》。其中,《儋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实施指导意见》和《儋州市村房屋使用权登记管理办法》为海南省首创;

  • 2018年至2019年,代理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儋州福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儋州兆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南儋州云月湖度假村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之间的土地纠纷案件;

  • 2021年,代理儋州市政府参加海南凯立中部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诉儋州市人民政府合同纠纷一案,获得胜诉,为儋州市政府挽回9000万元损失;

  • 2021年,代理海南楼厦实业有限公司在其与安徽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二审阶段,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支持我方诉讼请求;

  • 2019 年,在永航不锈钢厂诉儋州市政府行政赔偿案中,代理儋州市政府多次与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的法官沟通,阐明我方观点。2020年,最高法院裁定我方胜诉,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为儋州市政府挽回11亿元的经济损失;

  • 在儋州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与海南万方盛宏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幸福家园项目纠纷案件中,代表儋州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在万方公司请求支付5.4亿元工程款的情况下,儋州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仅需向其支付3.2亿元,挽回经济损失2.2亿元;

  • 在儋州市人民政府与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特许经营权纠纷案件中,获得一审胜诉,迫使对方撤销了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的仲裁请求,为儋州市政府挽回八千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 担任海南自由贸易港首例破产预重整转正式破产重整一案(海南新世通制药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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