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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建勋律师从事法律职业十多年,曾任深圳市公安局警察训练学校专职教官、副大队长,深圳市公安局法制人才库成员,深圳市信访局主任科员,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承办过多起有影响力的案件。
执业领域包括刑事辩护、刑事控告、政府公共事务与法律顾问、争议解决。郑建勋律师在职务犯罪、经济犯罪、信息网络犯罪的辩护与控告,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等争议的处理方面,均拥有众多成功案例。
2008-2011 西南政法大学 刑事诉讼法学硕士
2004-2008 西南政法大学 法学学士
2011-2012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2013-2019 深圳市公安局警察训练学校专职教官、副大队长
2019-2020 深圳市信访局协调化解处主任科员
2021-至今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
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研究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职务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
河套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
2024年度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菁英律师奖”
2024年度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年度最佳文章”
2023年度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菁英律师奖”
2023年度深圳市律师协会职务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
2022年度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公益之星”
2022年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深圳青年抗疫先锋”
广东省优秀公安课程奖《刑事案件罪名认定》
重庆市优秀法学硕士学位论文《量刑程序规范化改革实证调研》
深圳某资本集团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73.9亿;
深圳某资本管理公司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6.3亿;
深圳某发改局局长受贿案(金额550万),某政协委员职务侵占案(金额630万),市政府某评审专家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金额166万),李某合同诈骗案(金额198万),陈某介绍卖淫案(金额51万)等,均获法定最低刑;
某上市公司董事长职务侵占案(金额15亿),杨某非法经营(河南首例电子烟)案,陈某诈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金额5795万),邓某职务侵占案(金额2300万),刘某走私普通货物案,吴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刘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等,均先取保候审后,撤销案件;
罗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金额7719万),李某诈骗案,段某故意伤害案,艾某故意伤害案,陈某故意伤害案,杨某醉驾案,袁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金额210万)等,均先取保候审后,不起诉;
郑某开设赌场案(金额4642万),李某醉驾案,郑某合同诈骗案(金额96万),胡某非法经营案,蓝某盗窃案(25次)等,均先取保候审后,判缓刑;
曹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骗取出境证件案,涉案金额3000多万;
冯某贩卖毒品案,深圳某区首例依托咪酯电子烟案;
罗某等人被合同诈骗控告案(金额686万),夏某被盗窃控告案(金额24万),前海某基金管理公司被职务侵占控告案(金额2274万),深圳某科技公司被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金额700万),某集团职务侵占控告案(金额15万)等,均获立案侦办;
代理市公安局某支队工程款纠纷仲裁案(金额2653万),厦门某商贸公司诉安徽某贸易公司、广州某生物科技公司侵害专利权案等,均获胜诉;
代理某国际贸易公司诉深圳某电子商务公司侵害商标权案、李某诉郑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程某诉赵某民间借贷纠纷案等,均调解结案。
在《法治论坛》期刊发表《量刑程序规范化改革实证研究》
在《吉首大学学报》发表《逮捕的必要性条件研究》
在《四川警院学报》发表《疑似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警情的处置》
在《深圳警察》内刊发表多篇文章
在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公众号发表多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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