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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我所律师参与起草的互联网广告行业团体标准正式公布实施

2023-01-05 浏览次数:1358

近日,由中国广告协会牵头组织,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腾讯、字节、阿里、华为、百度、360、快手、美团、贝壳找房、泰和泰等参与起草的互联网广告行业团体标准《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广告行为规范》发布,并正式开始实施。标准发布之后,《市场监督管理》半月刊刊发中国广告协会张国华会长、中央财经大学刘双舟教授、各知名企业和泰和泰三篇解读文稿,从不同视角解析标准内容和标准意义。


受中国广告协会委托,我所合伙人廖怀学律师及团队贺丹律师有幸作为专家组成员,全程参与了该标准的起草、讨论、修改和定稿工作,并作为行业代表发声就标准内容进行解读,


具体链接参见:https://mp.weixin.qq.com/s/6H24Rgj7Cyrv9jOk9l3DWw


图片1.png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广告产业与数字技术的融合不断加速,数字广告成为大数据技术的主要应用场景之一,数字广告在发展的同时,也面临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安全等重要问题。此外,去年7月,工信部明确大力推进App开屏弹窗信息骚扰用户问题整治行动,严肃打击用户反映强烈、投诉较多的“弹窗信息标识近于无形、关闭按钮小如蝼蚁、页面伪装瞒天过海、诱导点击暗度陈仓”等违规行为。本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广告行为规范》在制定过程中也对社会和行业反映强烈的个人信息保护、违规弹窗广告、虚假按键与点击等热点问题做出了积极的回应。


《规范》从合法性、透明性、适度和个人信息保护原则出发,明确了启动屏广告、弹窗广告、信息流广告、付费搜索广告、贴片广告等各类型广告的展示、点击、关闭、应用分发和广告投诉行为规范,既提供一般性的规范要求,也针对差异化的广告形式提供针对性的行为指引,为行业提供了既有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又有利于经营者发展的自律标准。


《规范》亮点颇多,如针对广告关闭行为,《规范》要求确保弹窗广告一键关闭,没有关闭标志、需等倒计时结束才能关闭,需多次点击才能关闭,关闭后继续弹出等问题都受到严格约束;针对广告投诉处理行为规范,《规范》要求落实用户权益保障机制,设置便捷有效的投诉入口,并在合理期限内容告知用户处理进展或结果;针对广告自动化决策推送行为,《规范》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基础上进一步鼓励企业向用户提供多元的个性化广告推送标签,便利用户选择或删除;针对启动屏广告,《规范》对启动屏广告展现的时间、每次展示广告的数量、广告关闭键的清晰标识、广告关闭键的呈现面积、限定点击跳转区域等均进行了明确,在保障用户知情的同时防止用户误点击。


规范移动互联网广告行为,保护用户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广告生态,行业才能健康长远发展。泰和泰未来将继续关注数据与广告领域前沿政策,持续助力广告行业数据合规和规范自律,参与广告市场社会共治,为广告行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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