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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研讨会在泰和泰成功举办

2015-10-23 浏览次数:1507

2015年10月23日,四川省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专业委员会主办,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承办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专题研讨会在泰和泰成都办公室举行。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局副局长柳靖,省律协医专委主任李玉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臧永庭长,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办公室主任宋萍、鉴定专家罗宇鹏及陈靓,四川华大司法鉴定所主任李斌,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医务部刘敏科长、成都市一、二、三、七人民医院及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和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等20余家医院代表,省内各律所的专委会会员、非委员律师及我所高级合伙人、健康医疗部主任吴迪,合伙人、健康医疗部副主任江敏,资深律师刘莉等共计60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研讨会由吴迪律师担任主持人。



会上,四川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局副局长柳靖指出:近年来随着医疗纠纷逐年上升,医疗侵权损害司法鉴定意见在医疗损害侵权诉讼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重要,甚至成为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主要证据。随着医疗侵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业务量的快速增长,与之不相适应的是缺乏医疗侵权损害司法鉴定的相关程序和技术规范,导致我省医疗侵权损害司法鉴定质量良莠不齐,引发投诉直线上升。为了规范我省司法鉴定工作,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局组织鉴定专家编写了《四川省医疗侵权损害司法鉴定指南》,并于2015年9月2日正式发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相信《指南》的出台,为规范医疗侵权损害司法鉴定活动,提高医疗侵权损害司法鉴定质量,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臧永庭长以司法审判为视角,分别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审理涉及鉴定的现状(含全国及成都地区法院就医疗事故鉴定及医疗过错鉴定模式的现状、态度、趋势)、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鉴定存在的问题、司法实践中对于两种鉴定模式下鉴定结论的认定与采信的做法与观点等方面对困扰法院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涉及的鉴定进行了深度解析。

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专家罗宇鹏从鉴定专家的角度,对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委托的启动、鉴定人意见及鉴定人的法律地位、司法鉴定的原则、过错参与度的划分、鉴定人的困惑等方面对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进行了讲解,并提出八个问题与与会人员进行了探讨。


成都大学医护学院病理学教研室四川华大司法鉴定所主任李斌则从尸体解剖在医疗纠纷案件中的重要性为题眼,分别从医疗纠纷中法医学尸体解剖的意义、医疗纠纷的原因、医疗意外、难以避免的并发症、医疗纠纷的防范等方面对尸体检验在医疗纠纷中的作用进行了总结。


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助理、医务部长张爱平分别从:如何认定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项目的合法性、医事执业资格合法性、如何认定封存病历的合法性等方面提出意见。


互动交流环节中,律师代表从当事人的角度与嘉宾就医疗纠纷的鉴定展开了热烈讨论。


医疗纠纷中的鉴定环节是处理医疗争议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医患双方争议和关注的焦点,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以明确医方责任是解决医患纠纷的核心问题。但目前无论是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下简称医学会鉴定)还是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以下简称司法鉴定),医患双方甚至司法审判人员都存在不同的认识和看法,甚至因为鉴定导致医患矛盾不断激化的情况时有发生,给医患纠纷的最终解决带来困难。本次研讨会对此进行了深度的理论研讨,以期推动医疗纠纷鉴定工作的规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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