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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程守太律师应邀为四川银监局进行专题培训

2017-03-20 浏览次数:1098

2017年3月20日下午,我所首席合伙人程守太律师应邀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举办了一场题为“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对行政机关执法的影响”的专题培训。来自四川银监局政策法规处、国有银行监管处、股份制银行监管处、城市商业银行监管处、政策性和邮政储蓄银行监管处、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等各处室干部参加了培训。同时省内成都、自贡21个等银监分局也通过远程会议系统参加了此次培训。

在培训中,程律师结合自己丰富的从业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素养,从行政诉讼法的历史沿革,解析了新行政诉讼法立法目的的变化;围绕新旧行政诉讼法在“受案范围”、“诉讼被告”、“起诉期限”、“诉讼审查范围”等方面的差异,结合法律规定和具体实务进行了深入浅出、生动形象的讲解。其间,程律师不仅通过详细案例阐释了行政执法中的具体难题,还以自己亲身经历为例分享工作、生活中的行政执法趣事,引起了参训人员的共鸣。

此次培训历时两个小时,程律师的讲授内容,获得了与会人员及省银监局相关部门和领导的一致好评。此次活动,进一步密切了我所与省银监局的合作关系,我所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得到了客户的认可和信任。我所省银监局律师工作组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探索为行政机关特别是具有行业监管性质的行政机关服务的新特点和新方法,为我省银监系统提供更加有针对性的特色化法律顾问服务。

我所第一支部支委尹晓东律师、第二支部书记罗柯律师一同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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