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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上海办公室承办的首届“担保与金融法律实践创新”高峰论坛成功举办

2016-12-02 浏览次数:1658

2016年12月2日,由中国民主建国会浦东新区金融与航运委员会主办,泰和泰(上海)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担保与金融法律实践与创新”高峰论坛在上海建国宾馆成功举办。这是一场法律界、担保界人的精品专业盛会!论坛汇聚了理论界、实务界的法学专家、法官、银行、财税、律师、各类金融及与担保有关的机构、企业等,论坛紧紧围绕担保与金融法律实践与创新中的各类问题进行了广泛且有深度的精彩探讨。反响强烈!论坛的专业与高度让与会受众感受深刻。

现阶段我国担保物权法律制度面临着许多新需求与新挑战,各种新的担保或类担保交易模式不断衍生,而担保相关的法律却显滞后,导致担保理论与实务出现了诸多困扰。如何破解该些困扰,推动担保物权法治发展成为理论及实务界人士共同关注的话题,尤其在当前我国民法典编纂之大背景下,论坛的意义显著!

嘉宾致辞

民建上海浦东新区区委宋骏昌表示,担保作为保障交易安全、融资安全的重要的法律手段与措施,本次论坛以此为主题,完全切合上海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这一大的背景。中国民主建国会愿意就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航运中心与金融专家、学者、实务界人士进行广泛的交流。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韩颖梅律师表示,为解决如何在金融与资本市场业务中构建最优的担保架构及措施,以及如何应对各类担保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等诸多担保实务问题,需要担保界人士共同努力,以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泰和泰成立的专业担保法律服务团队及发起成立的“金融担保法律研究中心”即是希翼为此提供专业价值的法律支撑。

专家云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刘保玉教授

刘教授从担保物权制度:理解适用·规则完善为题,指出我国《担保法》中关于物的担保的规定存在不少错误与疏漏,《担保法解释》对其有所改进。2007年颁行的《物权法》对担保物权制度作出了系统、完整的规定,其中不乏制度设计的亮点与创新,但其在担保物权的类型取舍和若干具体规则方面也仍存在疏漏和值得推敲之处,不少规定在适用中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不少规则存在意旨不明、规范失误和重要事项疏漏等问题,应加强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现实生活中大量出现法律之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特别法上的担保物权”和并无规范性文件依据但颇具应用价值的“非典型担保,也对物权法定原则的缓和适用提出了迫切需求。中国民法典物权编的编纂中,应对担保物权的规则设计有所发展和完善。

刘教授从学理角度,就担保领域十个典型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引起了广泛的共鸣。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法官 董庶

董法官从新时期司法中的担保法律新问题入手,结合以下四个方面,从审判实务及理论、相关案例进行了细致的分析,观点独到:

(一)最高额抵押登记引发的主义之争

(二)向共同保证人主张是否导致主债务时效中断

(三)欠缺基础的未来应收账款质押效力

(四)回购请求权的行使方式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杨基栋

从动产融资登记的法律问题,结合我国现有动产融资登记实践,介绍了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登记业务发展、服务范围、服务特点、理念、登记系统功能、登记服务成效,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租赁登记、保证金、存货、仓单质押登记情况,登记中心的发展趋势等,为更好推动动产融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提供了更多的借鉴。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总监王超 就担保领域涉税热点问题概览从财税角度,向嘉宾们介绍了担保机构分类及相关资质,并就担保企业及担保业务过程中所涉增值税热点问题及企业所得税热点问题进行详细介绍。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 董学立教授围绕我国担保物权法的结构缺陷及克服之道,从我国意定动产担保物权的立法分类,担保及公示方式着手,提出我国动产担保物权统一登记制度的结构性缺失,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相比,同样重要和必要的动产担保物权一统登记制度,却没有得到物权法的同等关注:

其一,该法没有设专条确认和强调建立统一的动产担保物权登记制度;

其二,该法对各类动产担保物权的个别登记再予确认,以此沿袭并强化了动产担保物权的个别登记制度。

基于上述原由,导致出现:

各说各事,遇事说事,遗漏大事,难成一事的动产担保物权之现状。

董教授进而提出,建议我国能够实现一元化的动产担保物权立法模式,即:以一元的动产担保概念体系如“动产担保物、动产担保物权、担保物权人、担保人、债务人”,以及统一规定动产担保物权的“设定、公示、效立、次序、实现、消灭”等,所形成的一整套单一的动产担保物权概念术语体系和动产担保物权法制模式。真正实现中国动产担保物权制度的现代化。

泰和泰(上海)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王振华律师就律师实务当中如何助解担保中的“担而不保”、“只担不保”现象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以二实案为例,提出担保专业律师除精通法律外,也应当对融资事务所涉行业有必要了解,且对商业逻辑、理念有一定认知。只有这样,才能全面精准的为客户提供切合实际的担保架构,解决机制与办法。泰和泰担保法律团队正是这样一支融合法律、金融、投资、财税的专业团队。从中小企业融资难角度,提出当前法律背景下,建议上海市建立统一的“动产担保物权登记中心”可以有利的推动动产融资及金融创新。结合民法典编纂背景,泰和泰联合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等机构发起设立“金融担保法律研究中心”,关注立法前沿,为社会,客户提供价值有效的担保法律服务,实践并推动担保法治及实务发展。实现“既担就要保”!

论坛发起成立“金融担保法律研究中心”

   作为本次论坛的一大亮点,泰和泰(上海)律师事务所联合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华设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泓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起成立“金融担保法律研究中心”。该中心汇聚了担保方面的法律专家、税务专家、投行专家、投资专家、行业分析、商业精英,将围绕金融担保法律前沿进行深入研究、有效助解担保实务问题。研究中心将会把所研究的成果积极与社会各界交流,并

欢迎有志于从事金融担保法律的专业精英加盟。

网络同步直播


对于未能现场参会的人员,论坛与智合法律新媒体提供网络同步直播,共计有3000余人通过该网络直播参与到论坛当中。

媒体关注

为深入了解业内专家对本次论坛及担保领域的热点难点,浦东电视台也对论坛进行了现场报道与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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