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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我所代理案件引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官微特别报道

2020-06-03 浏览次数:14598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官微“知产北京”以《一盏玉兰灯:应是千姿百态,怎能合二为一》为题,对我所代理的“灯(锦绣玉兰四叉五火)”外观设计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进行了特别报道。


本案由我所合伙人曾祥坤代理何某对贵州某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的 “灯(锦绣玉兰四叉五火)” 外观设计专利提起无效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后认可本所代理人的观点,认为该外观设计专利与在先设计或在先设计的组合相比,不具有明显区别,从而宣告该外观设计专利全部无效。贵州某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对无效决定不服,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被告提起了行政诉讼,在行政诉讼中,本所合伙人曾祥坤律师继续作为何某代理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判决驳回贵州某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结果出来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官微“知产北京”对该案进行了名为《一盏玉兰灯:应是千姿百态,怎能合二为一》特别报道。在报道中,“知产北京”指出:玉兰花高洁、优雅的形态也成为不少路灯造型的首选;但路灯作为较为大型的户外产品,即便均以玉兰花为主题进行拟态设计,无论是整体还是局部灯头、灯柱的设计也都具有较大的设计空间,能够设计出新颖多样、风格各异的造型。相信本案判决对相关案件具有较强的指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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