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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我所助力首创集团旗下项目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收益专项公司债券成功取得无异议函

2020-05-18 浏览次数:2101

2020年5月11日,北京致诚鑫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0年项目收益专项公司债券成功取得上交所无异议函(上证函〔2020〕983号)。本次项目收益专项公司债券的发行将有利于北京致诚鑫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优化负债期限结构,扩展融资渠道。


本次项目收益专项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合计不超过20亿元,期限为12年,已获得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给予的AAA级评级。发行人北京致诚鑫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首创集团针对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西直河村集体租赁住房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设立的项目公司,该项目即本次项目收益专项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是北京市第一大集体住房租赁住房项目。本次项目收益专项公司债券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牵头主承销商,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泰和泰北京办公室高级合伙人张凌、合伙人马超、律师李爽为本次项目收益专项公司债券的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包括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全套交易文件的起草、审阅和修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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