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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我所律师出席“电子劳动合同效力及应用”研讨会

2019-11-28 浏览次数:2761

 近日,由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主办、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承办的“电子劳动合同效力及应用”学术研讨会在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顺利召开,就“电子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会议由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副会长张宪民主持,泰和泰上海办公室管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副会长薛文成律师与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会长曹艳春,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副会长马建军,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副会长郭文龙等专家学者以及企业界代表40余人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会议伊始,曹艳春教授在致辞中指出,电子合同在金融、电子商务等领域已得到广泛应用,而在劳动关系领域还是新生事物。电子劳动合同问题是非常前沿的问题,契合当今数字化信息化时代背景的要求,也契合数据电文文件取代纸质文件的发展趋势,并表示今后要大力推广这样务实而有成效的学术会议,并预祝本次研讨会圆满成功!

马建军律师表示随着与公证处合作的深入开展和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劳动合同的电子化会朝着更加简化的方向发展。虽然目前仍存在一些争议,但劳动合同电子化具备了法律基础和技术条件,是未来发展的趋势。君合律师事务所李明律师与企业代表就劳动合同电子化的实践进行了探讨,表示电子劳动合同是大势所趋,目前相关法律法规环境日趋完善,司法实践中对电子劳动合同的态度也在放宽。



在自由讨论阶段,泰和泰上海办公室管委会主任薛文成律师与诸位嘉宾就“电子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电子劳动合同的第三方认证问题以及合同的存储、篡改、实践中的隐私和认可度不同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薛文成认为,电子合同属于书面劳动合同的一种有效形式,在上海范围内应不存在争议。“沪高法2009第73号”文件在十年前已经明确了这一点(即业界统称的上海适用劳动合同法“22条”,由时任上海高院民一庭副庭长的薛文成负责草拟)。同时,从诉讼的角度看,对电子资料进行认证的第三方认证公司是否有认证的资质,也不是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前提。有无相关资质,最多影响到电子合同等资料作为证据的证明力大小。另外,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及变更是一个持续变化的过程,不能仅仅只关注劳动关系建立时是否有书面合同,而更应该关注后续的劳动合同变更、合同解除等环节的“电子书面证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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