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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近日,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通过了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备案审查,交易商协会在其官网首页自律管理栏目下“债务融资市场自律管理”的受托管理机构备案名单栏目中公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名单,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成为完成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备案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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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健全银行间债券市场风险防范及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管理和违约处置相关制度,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发布)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定,交易商协会组织市场成员制定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业务指引(试行)》及其配套制度《关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业务指引>过渡期安排的通知》《关于受托管理业务相关备案事项的通知》,并自202071日起施行。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已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开展受托管理业务的具体承办律师名单为:郭成刚、许正平、李林涧、叶臻绿、关永强、熊灏、赖婷、何军、郑洁、陆春燕、廖文婧、罗娟、李柯宏、蒋志川、陈聪、余林霏等。


和泰律师事务所将一如既往地提供优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法律服务,以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的理念和稳扎稳打、精益求精的服务品质维护投资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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