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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法治发展与实践”论坛在京成功举行

2016-10-29 浏览次数:3142

伴随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出台,中国法治建设进入了全新的时代,文化领域立法工作也在统筹推进,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已经成为深化文化产业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的重要内容。


在这一大背景、大机遇下,2016年10月29日,由中国传媒大学主办,文化部公共文化研究基地、中国传媒大学经管学部文化发展研究院、泰和泰律师学院、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承办的首届“文化法治发展与实践”论坛在北京成功举行。



本次论坛以“文化法治发展与实践”为主题,特别邀请到了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室主任朱兵、中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段玉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宿迟等领导,以及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等全国最为著名的文化产业及法律界学术大家、业界精英,共同探讨如何加快文化立法,构建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如何提高文化建设法制化水平,促进和保障文化事业及文化产业的大力发展等前沿话题。


10月29日上午9点,论坛正式开始,首先由中国传媒大学副校长廖祥忠、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石主任朱兵、中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段玉萍致辞,三位均表达了对未来文化法治发展的信心。随后,在范周部长、程守太主任的见证下,举办了中国传媒大学与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的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泰和泰将与中国传媒大学紧密结合,从践学结合的角度,为文化法治的发展贡献力量。签约仪式上,魏晓阳教授和泰和泰北京办公室执行合伙人沈志君律师分别发言,共同表达了对双方合作前景的期许。




签约仪式后,中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段玉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宿迟分别从文化立法、行政执法、司法审判的角度发表了主旨演讲。其中,段玉萍司长从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立法和行政执法的角度,详尽分析了现在的网络著作权的立法、修法状况以及行政治理措施。宿迟院长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审判实际出发,精辟分析了现在知识产权纠纷的现状,提出“法院体现知识产权的司法定价权”的观点,宿院长的一句“宁可让侵权者鬼哭狼嚎,也不能让权利人怨声载道”更是引起了满堂彩,表达了司法保护权利人的决心。




随后,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进行压轴演讲,江老以文化市场自由的法律、文化市场秩序的法律、文化市场改革的法律三个问题为切入点,鞭辟入里的为我们分析了文化市场与法治的关系。江老提出的“文化也是一种法律现象”更是让人耳目一新,再次让我们见识到这位法学泰斗的精神光芒。借用主持人杰文津博士的一句话“子孝何须父向前”,我们定将循着各位法学前辈的印迹奋力前行。



上午论坛的最后,搜狗公司法务总监顾文扬女士、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程守太律师分别从企业需求、律师服务的实务角度发表了自己的高见,回顾了近年来我国文化领域的创新成果,展望了文化法治建设的巨大前景。




10月29日下午,分别召开两场分论坛,专家、学者、律师、企业代表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学术与实践思考的碰撞,深化文化产业发展中法律保护实践经验交流,共同激发文化法治发展的新思路、新方向与新话题,为政府创新文化产业与公共文化服务管理思维提供法律路径,推动文化法治学界前沿研究成果,引领文化法治实践,为中国的文化法治建设注入更多的智慧与启示。


会后与会嘉宾均表示,参加此次论坛收获颇丰,为未来工作与实践中实现文化与法治协同发展提供了很好的理论支持与思考路径。


“文化兴,须法治兴”,文化和法治正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融合渗透,互为助力,法治为文化的发展保驾护航,文化为法治的进步提供源泉和动力。让我们一起完善文化市场法规体系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治进程,携手走进我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明天。



短短的一篇新闻通稿,实在无法涵盖各位嘉宾智慧精华之万一,随后我们将对各位嘉宾的发言内容进行整理,并开辟“文化法治论坛精彩回顾”专栏定期推出,希望大家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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