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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办公室承办的“中英气候变化政策交流研讨会”圆满结束

2019-01-02 浏览次数:2275

      近日,由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主办,山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和能源法学研究会协办,泰和泰(太原)律师事务所承办的“中英气候变化政策交流研讨会”在山西财经大学国际会议中心隆重召开。本次研讨会邀请英国邓迪大学廖宣力博士做了专题主讲,会后与参会人员进行了充分交流及探讨。太原办公室高级合伙人闫宏伟律师、张俊丽律师、郭宏伟律师及合伙人加晓敏律师、马娟律师作为参会代表应邀参加了此次会议。参与本次会议的专家学者包括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郗伟明教授和秦建芝教授、任中秀教授等,部分硕、博研究生也参加了此次会议。本次会议旨在通过研讨会推动和促进中英环境法律对话,为相关学术及实务人士搭建定期交流平台。

      会议由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郗伟明教授主持,分两阶段进行。首先,廖宣力博士就中英气候变化政策演变为题,由能源角度切入,分别从中国的经济发展、能源结构、能源政策、气候变化与能源的联系四个方面介绍了中英气候政策不同及中国的气候政策演变,指出近年来中国的经济高速发展,已成为新能源领域的佼佼者,预计在2050年将会成为最大的碳排放国,中国政策对世界气候变化意义重大。

      会议第二阶段就议题展开了学术讨论研究,会议现场气氛热烈。参会人员就英国脱欧政策是否会对英国的气候政策产生影响、英国环境巨额罚单为等分议题展开讨论。我所闫宏伟律师就省内新能源发电提出,山西省能源政策良好,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经济效益不如预期,新能源并网困难的问题,并且对于现在的新能源汽车是否真正的环保汽车提出质疑。廖博士从决策协调性入手,从英国的现状分析,提出不仅要大力发展新能源,而且要实现脏能源和清洁能源对接,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政策预期目的。郭宏伟律师就碳排放交易权与廖宣力博士进行了深入探讨。最后,郗伟明院长对此次研讨会进行总结,其认为应从历史角度和从国际发展两个角度看中国的发展,中国在环境领域立法已取得一定的成果,未来要以全球化视角继续对于环境能源重点问题展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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