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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我所助力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功发行2018年私募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8-10-08 浏览次数:2998

      

2018年9月19日,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功发行2018年私募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发行规模7亿元,债券期限3年,发行利率5.39%,创下今年以来川内AA+私募公司债的票面利率新低。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主要工作包括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就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审查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有关文件、协议;参与发行过程中的有关会议,并提供律师咨询意见;根据交易所的反馈意见进行核查并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及各专项法律意见书等。在公司和各中介机构的大力支持和默契配合下,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勤勉尽责地完成了本次债券发行的各项工作,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了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春燕,高级合伙人李鹏,以及马强、陈博、仇翔、王瑗琳等多名律师及律师助理共同组成项目工作组,全程参与了本次债券发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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