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开微信,扫一扫二维码
订阅我们的微信公众号

首页 关于我们 专业领域 行业领域 专业人员 新闻资讯 法律研究 品牌机构 泰云3.0 加入我们 联系我们 订阅下载 CN EN
×

扫码分享

新闻资讯

泰和泰助力重庆涪陵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成功发行公司债券

2015-12-09 浏览次数:911

重庆市涪陵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公司债券已于2015年11月8日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取得《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5]2093号)。


泰和泰重庆办公室作为重庆市涪陵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专项法律顾问,在本次债券发行中,由高级合伙人刘志强律师及黄华、王鸿擂等具有丰富证券从业经验的律师共同组成了专业的工作团队,为重庆市涪陵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了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泰和泰律师在开展充分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基于事实与法律发表独立法律意见,为委托人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法律建议,为本次债券成功发行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保障。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长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法律服务,对具备条件的客户量身定制个性化金融解决方案。多年金融市场法律服务经验、专业化与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模式、精英型与复合型金融律师队伍,已成为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金融法律服务的核心竞争力。


Copyright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蜀ICP备09019152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