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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我所助力江西萍乡市城投公司在香港发行美元债券

2019-06-04 浏览次数:14214

近日,萍乡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公司(以下简称“萍乡城投”)在香港成功定价发行Reg S、无评级、2.92年期、3亿美元,固定利息为4.65%、高级无抵押、信用增强(SBLC)债券。债券由萍乡城投直接发行,并由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回的备用信用证(Standby Letter of Credit,“SBLC”)。

      萍乡城投于2002年成立,是萍乡市政府授权萍乡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本运营和投融资建设等方面的业务。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发行的承销商中国法律顾问,协助承销商开展针对发行人的中国法律尽调、审阅发行文件,并出具中国法律意见书。本项目的主要经办律师为高级合伙人杨鹏飞律师、国际业务部杨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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