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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我所助力广州智都发行4.8亿元企业债(北交所首批企业债)

2024-01-29 浏览次数:963

广州智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州智都”)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第一期)(下称“企业债券”)近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下称“北交所”)顺利发行。本期企业债券是北交所首批发行成功的企业债之一(前三只发行成功的企业债券之一),规模4.8亿元,期限5+2年期,全场认购倍数达4.92倍,票面利率3.30%,创同期限同评级企业债(产业类)发行利率历史最低、创2023年以来同期限同评级企业债券发行利率历史新低!


广州智都是广州市花都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出资设立的国有公司,成立于1994年06月11日,是花都区国有资产运营的重要主体,也是花都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主体。自成立以来,在花都区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广州智都经营规模和实力不断壮大,在广州市花都区租赁、图书销售、纳土业务方面已经形成了显著的竞争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其中纳土业务是花都区唯一一家拥有纳土资质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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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作为广州智都本次企业债券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为本次企业债券的发行提供了全程的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为保障本次债券顺利发行,我所成立了以广州办公室证券业务部余晓律师为项目负责人,陈清律师、莫丙芝律师等为主要成员的项目组。


在服务过程中,项目组成员秉持严谨、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高效快速开展法律尽职调查、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工作。


同时,项目组负责人余晓律师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积极协同承销商、评级机构、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沟通解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项目组成员在服务中展现的专业水平和敬业精神得到客户的一致好评,客户对项目组成员提供的高效优质服务予以了高度认可。

 

本次项目组律师成员擅长资本市场与证券法律业务、债券发行、基金、企业并购重组等领域,在债券发行、基金、企业并购重组等领域具有较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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