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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高级合伙人刘斌律师主办项目——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成功过会

2010-12-10 浏览次数:7051

泰和泰证券部主任刘斌律师带领团队服务的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光电子”)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于2010年12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刘斌律师及其带领的团队成员张婕律师和律师助理苏绍魁全程服务于旭光电子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从前期的尽职调查工作开始,有关法律问题的讨论、确定解决方案并起草相关法律文件,直至申报文件的形成,累计工作时间超过1200小时。


旭光电子及其相关负责人充分认可刘斌律师及其带领的团队为旭光电子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的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最终成功协助企业顺利通过中国证监会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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