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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泰和泰为两起上市公司收购交易提供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法律服务

2020-12-18 浏览次数:9146

近日,我所为两起上市公司收购交易提供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法律服务。两案均为新能源行业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并且涉及国有企业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系国资国企改革及新能源领域并购典型案例。


四川交投实业收购深冷股份控制权项目。四川交投实业系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公司直属企业,深冷股份(300540)系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我所高级合伙人马春燕律师、袁嘉律师及其团队为本次收购提供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专项法律服务,并仅用时16日获得无条件审查通过。


王某收购厚普股份控制权项目。厚普股份(300471)系国内唯一一家在清洁能源领域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我所高级合伙人刘志强律师、袁嘉律师及其团队为本次收购提供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专项法律服务,并仅用时15日获得无条件审查通过。


客户高度认可项目审查通过时间及专业效率,充分证明了我所在反垄断领域的专业能力!


近来,“反垄断”频频成为热词,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作为企业并购前置条件的重要性日益突出。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反垄断业务团队与我国反垄断理论和实务界均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具备对中国反垄断法的深刻理解,尤其是涉及互联网平台反垄断、上市公司并购等议题,我们力争成为客户寻求中国反垄断法服务的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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