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助力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下属全民所有制企业成功改制
2022-02-11 浏览次数:24252021年11月,我所承办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下属全民所有制企业成功改制,从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并取得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该全民所有制企业是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批准设立,旨在服务进出藏途经成都中转、就医、出差的西藏各族干部群众,至今已近40年,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我所自2020年10月接受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的委托担任该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项目专项律师以来,为该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改制提供了专业、高效、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承办律师全程提供了法律支持,做好尽职调查,讨论重大问题等,拟定了改制实施方案、为职工做改制宣讲、参加职工大会、参与改制后新公司治理结构设计、章程拟定等,赢得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的高度认可。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 2020年6月,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国企混改、重组整合、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等方面都将进入快速推进、实质进展的新阶段。国企改革已进入攻坚期,泰和泰律师将继续深耕国企改革、强化风险控制,为国企改革出谋献策,建章立制,保驾护航!
本项目由泰和泰合伙人黄菊律师团队主办,合伙人江敏律师团队协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