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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近日,泰和泰西安办收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文旅行业知名企业陕西华清宫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下称华清宫公司)诉xx汤泉酒店(下称汤泉酒店)、xx管理有限公司、姜xx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我所尹代伟律师、闫妮律师代理该案件二审胜诉,并获顶格5倍惩罚性赔偿,判赔额逾百万。


基本案情


华清宫公司隶属于陕西省国资委旗下八大省属国有企业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华清宫景区及文旅产业的运营管理工作,系全国闻名的大型文旅类国有企业。“华清池”因其悠久的历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华清池是有文字记载以来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汤泉,被誉为“天下第一温泉”,又有唐玄宗与杨贵妃流传千古的历史故事的渲染,享誉中外。华清宫公司作为华清池文物遗址的管理及经营主体,经过大量的广告宣传及多年的经营,其享有的“华清池”等系列商标被公众广泛知悉,享誉海内外,其商业价值不言而喻。其旗下的西安华清御汤酒店以相关的温泉服务作为华清池文物遗址衍生服务及产品得到了良好发展,该酒店曾获“中外酒店十二届白金奖”“十佳温泉”等多项重量级荣誉,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华清宫公司为保护国有资产及“华清”文旅品牌,根据业态建立了以3717540号“华清池”商标为主商标,多品类“华清池”、“华清宫”、“华清御汤”、“华清文旅”、“华清文创”、“华清旅游”等“华清”系列联合商标防御体系进行注册保护。其中41类3717540号“华清池”商标2018年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旗下关联类别“华清宫”“华清御汤”商标被连续多次认定为西安市著名商标、陕西省著名商标。


本案被上诉人xx汤泉酒店以“华清”二字命名,将“华清盛汤”注册在和经营范围无关的类别后,在汤泉酒店进行使用,且经营场所地处西安市内客流量大的景区附近,并已造成相关公众混淆,经营收入巨大、影响范围广泛。在此之前,我所知识产权部主任尹代伟律师团队已为华清宫公司提供知识产权专业法律服务多年,协助其建立了知识产权战略体系,代理了包括驰名商标认定等多项重大疑难案件。因此,华清宫公司委托我所负责此案件,希望我所专业团队维权为后期打击类似侵权行为树立标杆,保护企业无形资产不被蚕食,驰名商标不被淡化。


本案涉及商标专用权及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经营主体混同,文物衍生产业及有历史沉淀的文化品牌保护,企业名称与商标权冲突,侵权行为认定,商标侵权受损、获益举证及惩罚性赔偿适用问题。泰和泰西安办接收委托后,成立了专项工作组,由知产部主任尹代伟律师、闫妮律师主办,西安市律师协会会长、泰和泰西安办主任姚子奇,管委会成员、高级合伙人陈平、许强,高级合伙人施浩律师,合伙人杨旻律师、吝小佳律师发挥智库作用,群策群力提供支持,华清宫公司高管及品牌部、财务部、华清御汤酒店等多部门积极配合下,充分举证数千页。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二审法院在一审未认定侵权,只判赔部分维权费用的情况下,依法改判。


法院认定


本案合议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三条第一、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第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第三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认定侵权行为成立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以①3717540号“华清池”注册商标知名度高,应给予更强、更高的保护②三被上诉人明知“华清池”等系列商标的知名度,但故意侵害上述系列商标的商标专用权,具有主观恶意③三被上诉人的侵权情节严重④三被上诉人存在隐瞒侵权获利证据的故意等,并结合案件法律事实与证据适用顶格5倍惩罚性赔偿,判赔额逾百万。


典型意义


本案系全国文旅行业知名企业知识产权诉讼维权案件,陕西省首例文旅驰名企业知识产权侵权诉请惩罚性赔偿案,涉文物衍生产业及历史文化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件,也是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根据商标知名度、侵权情形及恶意等情节适用了顶格5倍惩罚性赔偿案件,本案采用的核心及联合商标体系维权诉讼策略获法院支持,充分体现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构建的重要意义,以及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团队的重要性。


在国家持续、大力提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背景下,本案系对中共中央公布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提到的“围绕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完善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实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激励和保护科技创新”的重要体现,为全国文旅企业涉文物衍生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树立了典范。体现了我所律师专业水平及泰和泰综合性大所的实力,也为企业海内外知识产权维权打了一剂强心针,让采用“惩罚性赔偿”、提高知识产权侵权的“违法成本”不再停留在口号,对营造良好的市场营商环境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于此,我所律师必然再接再厉,继续为更多的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为奋力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贡献力量。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系中国领先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是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较早取得专利代理和商标代理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之一,也是唯一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首批“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的律师事务所。2020年,泰和泰西安办与中国(西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合作成立了陕西首家知识产权联保工作站,成为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首批法律援助工作站代表,及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平台西安试点平台第一批合作机构。西安办尹代伟律师,现为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专家库专家,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智库专家,中国(西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法律援助专家,陕西省地理标志产业协会副会长。泰和泰西安办知产力量不断壮大,在知产多个领域取得显著成绩。未来,泰和泰知产将继续深耕细作,提供全域、多维、深度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在知识产权行政、司法活动中建言献策,为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多元化机制贡献力量,为企业海内外知识产权布局、维权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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