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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福州办公室

林森合伙人

个人简介

  • 林森律师2014年7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和管理学学士学位。毕业后在福建亚太天正律师事务所工作,2015年6月至2016年8月工作于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2017年4月至2020年10月工作于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2021年4月加入泰和泰(福州)律师事务所。

  • 主要专业领域: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主要服务对象: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闽侯县大湖乡人民政府、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闽侯分公司、福建中天瑞普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县朝阳休闲农场。

教育背景

  • 2010-2014 华东政法大学  法律学士、管理学学士

工作经历

  • 2014-2015 福建亚太天正律师事务所

  • 2015-2016 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

  • 2017-2020 福建乐创律师事务所

  • 2021.4-至今 泰和泰(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社会职务与会员资格

  •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届人民监督员

代表业绩

  • 曾在代理未成年人林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期间,多方走访犯罪嫌疑人住所、高校保卫处、高校辅导员,充分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家庭背景,得知林某是留守儿童,常年未能见到父母,内心极度缺乏关爱以致性格内向,最终走向犯罪的道路,并就此情况与经办检察官进行沟通、说明;同时,积极给予林某心理上的正向引导,促成其自愿认罪认罚,并协调当事人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最终,检察院对林某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 曾在代理张某涉嫌抢劫罪一案,经过查阅案卷,发现证据存在瑕疵,对犯罪金额重新作出核验并向公诉机关出具法律意见书,同时请求公诉机关结合张某系初次违法,主观恶性不大,且具有强烈的悔过表现等情形,建议公诉机关给予张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对其免予刑事处罚。最终,公诉机关采纳了林森律师的辩护意见,对张某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免予追究张某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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