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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福州办公室

个人简介

  • 吴亚娟律师从2010年开始执业,现为泰和泰(福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成员、建工地产部负责人,福州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2019 年经福建省律师协会评定为“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

  • 专注于建工领域法律服务、政府与公共事务法律服务,凭借着较为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及丰富的诉讼经验,为多家企业提供常年、专项法律服务以及诉讼服务,并赢得了客户的信任。

  • 其主要服务的客户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南平武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融信(福州)置业有限公司、福建世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福州三盛置业有限公司、福建星海房地产有限公司、福建西海岸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等。

教育背景

  • 2002-2006 西南政法大学  法学学士

工作经历

  • 2008-2020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律师、合伙人、监事

  • 2020-2021福建乐创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级合伙人

  • 2021-至今 泰和泰(福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级合伙人

社会职务与会员资格

  • 福州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员

  • 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本科生实务导师

代表业绩

  • 为南平武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为华东勘测设计院(福建)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代理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反诉合计标超过1亿元);

  • 代理福州盛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厦门通正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诉讼标超过1亿元);

  • 代理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与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 代理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州福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案;

  • 代理福建星海房地产有限公司诉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案;

  • 成功代理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福州福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一案,就双方结算争议,为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多争取了近千万工程款;

  • 成功代理福建省海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陇南市文江水电有限公司关于陇南市文县石鸡水电站项目案件,就陇南市文江水电有限公司提出的水电站设计缺陷、施工质量缺陷、停机损失索赔等进行高效有力的答辩,最终为当事人在该案中取得无须承担任何责任的成果;

  • 成功代理郑某与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为当事人获得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支持;

  • 成功为实际施工人王某孝追索回原不被业主认定且不在审计报告结论中的变更工程款二千多万元;

  • 成功代理福建利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民生养老股份有限公司等人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诉讼案(股权转让价格为 8.3 亿元),为当事人成功解除合同并获得顶格赔偿(超过一亿);

  • 成功代理林某、Sansheng Holdings(Group)Co.Ltd.、福州三盛置业有限公司与林某、伯盛(平潭)投资有限公司、成都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吉盛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诉讼标的6.388亿元),全面胜诉;

  • 成功代理林某、Sansheng Holdings(Group)Co.Ltd.、福州三盛置业有限公司、福州伯盛投资有限公司与原告林某、第三人青岛三盛投资有限公司、齐某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诉讼标的 766,606,500 元),在经两次成功庭审后,为当事人争取得原告撤诉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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