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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福州办公室

个人简介

  • 谢贤云律师从1990年开始执业,从业至今办理了大量诉讼、仲裁及非诉案件,擅长建设工程、房地产、企业并购、专项法律服务,将工商企业管理知识和法律风险防控有效结合,着重风险事先防范,成效明显。凭借着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及丰富的执业经验为众多国有大型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民营集团公司等提供顾问、诉讼及专项法律服务,赢得客户的信任。 2013年承办的吴某玲与林某富等人执行异议之诉被收录于《中国裁判案例要览》。

教育背景

  • 工商管理硕士

  •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班民商法专业毕业

工作经历

  • 1990.8—1997.9福建中亚海天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政治协理员

  • 1997.10—2000.3福建亚太天正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

  • 2000.4—2020.7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主任、书记、高级合伙人

  • 2020.8—2021.4 福建乐创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 2021.5—至今 泰和泰(福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书记、高级合伙人

社会职务与会员资格

  • 福州市台江区第十八届人大代表

  • 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本科生实务导师

  • 福州市台江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

  • 福建省律师协会第十一届理事会理事

  • 福建省律师协会第十一届民商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 福州市律师协会第七届委员会理事

  • 福州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委员会副主任

  • 福建省姓氏源流研究会谢氏分会永久荣誉副会长

  • 福建省宝树企业家俱乐部副会长

荣誉与评价

  • 2005年12月,被福建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先 进律师”荣誉称号

  • 2007年6月,被中共福建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委员会授予“厅直机关2005—2007年度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 2017年被福州市律协党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代表业绩

  • 代理吴某玲与林某富等人执行异议之诉,该案被收录于《中国裁判案例要览》;

  • 代理林某生与安诺纸业(福建)有限公司、杨某针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一审、二审均败诉的情况下经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并最终完全胜诉;

  • 代理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福州福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一案;

  • 代理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与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 代理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州福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 代理林某平与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大同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

  • 代理四川广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

  • 代理王某孝与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泉州泉三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

  • 代理福建利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民生养老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爱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民生度假酒店有限公司、民生养老(福建)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

  • 为江西省万宇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法律咨询、设计及执行股权变更、企业重组方案专项法律服务;

  • 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营业部提供保险审核和法律风险防控专项法律服务;

  • 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榕城分公司提供保险审核和法律风险防控专项法律服务;

  • 担任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法律顾问;

  • 担任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法律顾问;

  • 担任福州市林则徐纪念馆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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