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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泰律师事务所贵阳办公室

颜嘉骏合伙人

个人简介

  • 颜嘉骏律师从2016年开始执业,在民事商事诉讼领域擅长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异议纠纷、压覆矿产资源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医疗纠纷等重大疑难争议案件。曾服务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及其下属分行、贵阳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支行等多家金融机构,以及贵州建工集团及下属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汇银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多家建筑企业。

  • 刑事辩护领域擅长处理经济类犯罪、贪污渎职等职务犯罪。多次通过专业的辩护策略成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教育背景

  • 2012-2016 贵州财经大学  法学学士

工作经历

  • 2016/08-2020/8 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

  • 2020-至今 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

荣誉与评价

  • 贵州省优秀青年律师

代表业绩

  • 中铁五局公司与某酒店公司之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通过默示条款的约定,以施工单位单方报送结算金额确定工程总价款,并经两审终审获得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胜诉判决;

  • 创汇银公司与实际施工人之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通过严格的证据审查及诉讼程序的运用,成功促成当事人之间完成调解,并及时避免当事人损失继续扩大;

  • 贵阳农商行金竹支行与某贸易公司之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标的约2亿元人民币,就借款合同关于担保权利实现顺序的选择权约定是否有效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获得胜诉判决;

  • 贵阳农商行小河支行与某贸易公司之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针对银行案件中已死亡的保证人是否“人死账清”的问题,上诉至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后获得胜诉判决;

  • 某自然人与贵州省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多位之间执行异议之诉纠纷,实际施工人通过工程款抵扣房款购买的房屋,具备排除执行的实体权利,经两审程序最终获得胜诉判决;

  • 泉丰公司与金晨公司等多位之间执行异议之诉纠纷,因破产与执行异议程序冲突问题被贵阳中院驳回起诉,上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后,专业代理意见获得承办法官认可,最终成功发回重审;

  • 王家坝公司与南方电网之间压覆侵权纠纷,在该案中就压覆定义、安全深度、地表变形值、不同类别矿产资源价值认定、侵权标准等问题,与对方律师进行深入辩论最终取得良好的代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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