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上市/资本市场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证券业务部长期从事证券上市/资本市场业务,为众多上市公司及资本市场主体提供了专业法律服务,具体服务产品及服务内容如下
主要服务
- 境内证券发行和上市
1.股份制改造阶段:
(1)法律尽职调查;
(2)共同商讨、确定改制及上市方案;
(3)起草各类法律文件;
(4)出具与发行上市相关法律问题的备忘录/意见书;
(5)协助公司与主管部门沟通,以获得相关的批准、核准、登记、豁免等;
(6)就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如涉及)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法律意见;
(7)协助办理股份公司设立的相关登记手续。
2.上市准备及申报阶段:
(1)按项目确定的基准日进行补充法律尽职调查;
(2)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对公司进行上市辅导;
(3)协助起草发行并上市相关的法律文件及申报文件;
(4)协助公司建立符合上市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
(5)审查招股说明书及相关发行文件中与中国法律相关的部分,并提出修改意见;
(6)向公司及中国证监会出具境内发行与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
(7)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回答中国证监会反馈的问题。
3.挂牌阶段:
(1)向交易所出具上市法律意见书;
(2)向交易所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若需);
(3)与公司境内公开发行上市项目相关的其他中国法律事务。 - 私募基金及基金管理
1.协助客户设计和完善基金架构,并对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进行提示;
2.参与客户与其他投资者就本项目所涉事项进行谈判;
3.审查、修改客户在本项目项下与各发起人签署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伙协议、管理协议、托管协议以及基金设立过程中的其他有关法律文件,就其中重大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及解决方案;
4.协助起草、审查、修改基金向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基金募集)所需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募说明书、认购承诺书;
5.就基金拟委托的基金托管人的法律资格和选任条件,向客户提出意见或建议;
6.就基金托管业务,出席与托管银行的沟通与谈判,审查基金托管协议;
7.解答各方提出的法律咨询问题;
8.出席相关监管机关就本基金设立而举行的沟通会,并回答有关法律问题;
9.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10.依据客户提供的有关上报文件草案,完善或起草上报文件;
11.起草、审查、修改基金设立过程中的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 上市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
1.协助上市公司起草及/或修改上市公司与其他中介机构之间的聘用合同及保密协议;
2.协助上市公司讨论、制定和修改项目操作方案、实施步骤和时间表,并根据需要进行修改;
3.协助上市公司对拟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和研究论证,并就调查中所发现的相关法律问题提出建议或解决方案;
4.与上市公司、财务顾问、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等就相关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协助上市公司解决项目过程中的法律事宜;
5.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起草、修改项目涉及的重大资产重组协议、重大协议或合同;
6.参与项目相关谈判及会议;
7.协助上市公司对相关当事人在禁止期间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若有)进行核查,并给出意见;
8.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起草相关的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重大法律文件;
9.参与讨论、修改项目涉及的向证券监管机构提交的申请报告书及其它重要文件;
10.出具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法律意见书;
11.对中国证监会就项目提出的反馈意见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答复和说明;
12.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项目有关事项出具承诺、同意或声明;
13.根据项目需要,就标的资产产权证书、重要法律文件予以见证并出具见证法律意见(若需);
14.对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过程、资产过户事宜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核查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报告书中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并发表意见;
15.项目实施过程中,协助上市公司处理信息披露、程序安排及其他相关方面事项。 - 上市公司再融资
1.准备阶段:
(1)前期调查和咨询:协助拟定再融资方案、对再融资可能涉及的政策、法律提供专业服务;
(2)尽职调查:包括再融资主体的主体资格、主要财产价值及产权、重大债权债务、环保、税务、人力资源、重大诉讼、行政处罚及外部的法律环境等。
2.实施阶段:
(1)出具相关的法律意见书,协助履行有关报批手续;
(2)协助办理各项变更登记、重新登记、注销登记等手续;
(3)协助解决再融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相关法律问题并提供法律意见。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
1.就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法律事项进行核查并根据法律法规出具如下法律意见书: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变更方案、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是否成就、激励对象行权条件是否成就、标的股票价格及数量调整、终止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等;
2、为上市公司解答与项目有关的法律咨询,并提供法律意见及建议;
3、协助上市公司核查其是否符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
4、协助上市公司核查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激励方案的规定;
5、协助上市公司审查股权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
6、根据上市公司的需求,协助核查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会议、公告、协议等法律文件,确保信息披露义务的合法、合规性;
7、核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8、完成其他与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相关的法律服务事项。 - 上市公司治理
1.协助上市公司根据监管规则并结合公司实际业务需求完成各项信息披露工作以及各项程序性安排;
2.现场见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并出具律师见证意见书;
3.协助上市公司建立并完善三会治理机制以及各级内部治理结构;
4.处理上市公司治理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并提供其他法律支持。 - 公司企业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
1.对债券发行进行尽职调查;
2.参加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协调会,协调解决项目过程中的相关法律问题;
3.审查、起草与修改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文件;
4.为债券发行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5.审查募集说明书并出具法律意见;
6.就项目中涉及的其他法律问题出具备忘录/法律意见。 - 新三板挂牌及治理
1.对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按新三板挂牌条件对公司进行辅导规范;
2.协助公司完成股份制改造,包括协助起草相关法律文件并协助公司解决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出现的相关法律问题;
3.与公司、保荐机构、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就项目重大问题进行沟通、讨论,并从法律角度提出建议;
4.依据法律和证监会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和要求草拟、审查、修改挂牌申请文件以及挂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5.出具项目法律意见书并根据需要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
6.协助挂牌企业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完成相关内部治理工作;
7.提供与项目有关及挂牌企业治理有关的其他法律服务。 - 挂牌企业定增/收购/重组/其他
1.挂牌企业定增:
(1)解答与挂牌企业定向发行有关的各类法律问题咨询;
(2)起草并完善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书等配套协议文本;
(3)审查并协助挂牌企业完善定向发行方案;
(4)起草并完善与定向发行股票有关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及公告文件;
(5)对定向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就挂牌企业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6)协助挂牌企业完成与定向发行有关的其他法律事项。
2.挂牌企业收购/重组:
(1)协助挂牌企业起草及/或修改挂牌企业与其他中介机构之间的聘用合同及保密协议;
(2)协助挂牌企业讨论、制定和修改项目操作方案、实施步骤和时间表,并根据需要进行修改;
(3)协助挂牌企业对拟注入挂牌企业的资产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和研究论证,并就调查中所发现的相关法律问题提出建议或解决方案;
(4)与挂牌企业、财务顾问、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等就相关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协助挂牌企业解决项目过程中的法律事宜;
(5)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起草、修改项目涉及的重大资产重组协议、重大协议或合同;
(6)参与项目相关谈判及会议;
(7)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起草相关的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重大法律文件;
(8)参与讨论、修改项目涉及的向证券监管机构提交的申请报告书及其它重要文件;
(9)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对监管部门提出的反馈意见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答复和说明;
(10)项目实施过程中,协助挂牌企业处理信息披露、程序安排及其他相关方面事项。 - 证券市场纠纷解决
1.梳理争议纠纷资料,总结争议焦点,确立纠纷应对、解决的策略及方案;
2.代表客户与争议相关方进行沟通商议;
3.代表客户参加听证、诉讼、仲裁等各级各阶段法律程序,保障客户利益;
4.针对客户在争议纠纷中涉及的相关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
5.针对争议纠纷中发现的公司管理问题或其他问题提供法律建议,避免以后再出类似问题;
6.处理与争议纠纷相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 资本市场(其他)法律服务
除前述证券上市及资本市场法律服务外,根据客户委托,处理其他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境外证券发行与上市咨询、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其他专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