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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天津办公室

个人简介

  • 王殿标律师,泰和泰(天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党支部书记。
    王殿标律师为国有大型企业、民营大中型企业、大型央企、房地产建筑公司、金融、证券类公司、国有大型银行等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专项法律服务,曾参与众多大型国内外企业的并购重组项目、重大争议解决、投融资尽职调查项目,并凭借娴熟的法律知识,强烈的责任心,治事勤敏的工作精神和严谨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客户和社会舆论的赞誉和肯定。
    目前正在服务的客户:华融资产,长城资产,津联控股,津智资本,中国联通,顺丰控股,龙湖地产,招商地产,中建三局,泰达城开,保利地产,红磡地产,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银行,宁夏银行,金城银行,红日药业,滨海正信、平安汇通……

教育背景

  • 2000-2004 天津商业大学 法学学士

工作经历

  • 2004-2007 LG电子(天津)电器有限公司 法务专员

  • 2007-2008 来胜法律教育中心 教师

  • 2008-2009 广东敬海(天津)律师事务所 律师助理

  • 2010-2017 天津世杰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 2017年9月--至今 泰和泰(天津)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荣誉与评价

  • 2019年度 天津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

  • 2020年度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个人

  • 2021年度 经开区两新党委“优秀党务工作者”

代表业绩

  • 接受华融(天津自贸试验区)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华融(天津自贸试验区)投资有限公司与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为委托人实现了对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亿余元债权本息的全额回收;

  • 代理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某集团公司两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标的本金分别为1亿元及2.7亿元人民币,案件执行阶段获取被执行人拟变卖股权资产相关重要信息,积极参与谈判,为其股权转让提供智力支持,并最终促成交易,通过市场化的方式为委托人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实现两笔债权的全额回收;

  • 代理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某航空有限公司、某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代表委托人与债务人各方进行多轮谈判,最终各方达成庭下和解,为委托人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实现贷款本金3亿元及相应利息的全额回收;

  • 代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商业化收购及司法处置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某实业有限公司、某药业有限公司持有的金融不良债,标的额7亿余元;

  • 代理华融(天津自贸试验区)投资有限公司诉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案件,标的额3亿余元。该案已进入执行阶段,查封冻结了被执行人质押予第三方的股票,委托人为首封,标的股票价值足够覆盖债权全部本息;

  • 接受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代理委托人与瑞丽市钻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瑞丽市中港翡翠交易投资有限公司抵押合同纠纷案件,标的额本金6.02亿元;

  • 接受天津市泰达城市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泰达城开与总包方两起建设工程合同诉讼纠纷案件,诉讼标的额分别为3.77亿元和3.98亿元;

  • 接受天津中医药大学的委托,代理与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案件11件,诉讼标的金额近1100万元。通过律师多次与委托人、法官沟通,11件诉讼案件最终以原告撤诉结案,为委托人挽回重大损失;

  • 接受龙湖地产天津公司的委托,代理龙湖地产与多户业主因小院问题要求解除购房合同的群诉案件,案涉房屋购房款约1000万元,通过律师与多次反复沟通,最终案件经历一审、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了业主的诉讼请求。为龙湖地产挽回了重大损失、同时极大的减轻了龙湖地产的诉讼压力,节约了国家的司法资源;

  • 接受山东福沣红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其与施工方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标的人民币5000余万元,通过律师的的多次与利益相关方沟通,为委托人挽回巨额损失;

  • 为天津宇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担任诉讼代理律师,成功代理天津市一中院一审案件胜诉(调解),为当事人挽回近5300万损失,并已得到成功执行;

  • 代理中国新兴建筑总公司与唐山建兴公司在河北省高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经过多轮谈判和质证,最终调解结案,为当事人挽回9500万元的损失;

  • 为李长聪、陈金利担任代理诉讼律师,成功代理天津海事法院、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围海造田工程纠纷全程案,为当事人挽回1000余万元的损失;

  • 代理天津市乐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天津千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合作合同纠纷案,经历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并最终完全胜诉,为当事人挽回2亿多元的损失;

  • 为华融(天津自贸试验区)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对资产收购方案、资产处置方案、债务重组方案、投资方案等出具法律意见;参与重要项目的谈判;对收购资产的法律状态进行审查,审核、修改法律文件等;

  • 为龙湖地产天津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日常法律咨询,审核、修改经营合同、公司规章制度;就公司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重大法律事项提供法律论证意见;参与公司重大项目谈判;提供法律培训、法制宣传等;

  • 为天津中医药大学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提供与甲方日常教学、经营和管理有关的中国(不含港澳台)法律法规等法律规定;起草、审查、修改各类招标文件、合同、工程量清单、协议、制度、工程签证、洽商及后期索赔等其他法律文件;向员工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培训等;

  • 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对招投标、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投资带动总承包业务、对外投资等提供日常法律服务;为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起草、审议、修改重大复杂的各类合同、协议、章程等各类法律文件,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书面法律意见;法律律师函等;

  • 为顺丰控股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审核法律合同等各类法律文件,协调处理突发事件等;

  • 为华融(天津自贸试验区)投资有限公司进行资产剥离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对拟剥离资产进行系统化的梳理和分类,细化成资产项目后,对各项目主体情况逐一进行书面审查,对各项目标的资产的现状及法律关系进行梳理,对各项目担保措施情况进行梳理,对各项目诉讼、仲裁、执行情况等进行审查,并对各项目的可转让性进行法律论证并针对每一项目分别出具《法律意见书》;

  • 为天津渤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市政投资、轨道城发共同投资组建SPV对新城建集团出资项目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 为内蒙古中商亚峰公司收购山西某煤炭公司提供全程非诉法律服务,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 为天房发展公司收购红磡房地产公司领世郡项目全程提供非诉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尽职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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