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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我所律师代理的小黄鸭著作权侵权案件一审、二审均胜诉

2020-12-29 浏览次数:10667

近日,泰和泰济南办公室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XX商贸公司诉福建省南安市剑桥鞋服有限公司(下称“剑桥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本所王世莹、宋洪越律师代理的剑桥公司二审胜诉,法院最终驳回了XX商贸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剑桥公司是一家集自主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为一体的专业运动鞋服企业,先后签约多个著名影星作为品牌代言人,并与央视少儿频道深度合作进行品牌宣传,剑桥品牌逐渐成为深受消费者喜爱的行业品牌。2019年7月,XX商贸公司将剑桥公司诉至深圳市罗湖区法院,主张剑桥公司某款鞋子上印制的“鸭子背”图案侵害了其美术作品著作权,要求剑桥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一审接受委托后,济南办王世莹律师团队与深圳办颜鲤榕律师团队组成律师工作组,为被告剑桥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工作组通过认真查看原告XX商贸公司提交的证据材料,深入研究案情,确定将著作权权属和接触可能性作为辩点,即XX商贸公司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涉案作品著作权归属,无法证明XX商贸公司已经获得涉案作品的相关授权,无法证明涉案作品已经发表及剑桥公司有接触可能性。一审法院采纳了上述意见并驳回XX商贸公司全部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


本案胜诉的关键在于通过对原告大量证据材料的细致研究,精准锁定辩点,同时深圳办、济南办的合作,也极大提高了异地办案的效率,最终取得了良好的案件效果,赢得了客户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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