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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协助中天地林产集团圆满完成香港亚洲木业收购工作

2014-07-03 浏览次数:23864

吉象木业由著名的新加坡林产行业泰斗莫若愚先生和前世界银行亚太地区总裁史宾哲先生于1993发起并创立,是中国中西部地区规模较大的林产资源综合利用的外资引进项目。在中国的投资达到1.5亿美元,注册资金5260万美元。2006年,CVC(股权投资基金)为进入中国木制品行业,筹划成立了"亚洲木业(ATP)",其先后通过一系列资本运作成功收购了卡达维旗下的国际吉象人造林制品集团和亚洲创建集团,是亚洲最大的木制品生产商和销售商。


四川中天地林产(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基地林建设、木材加工、林下种养、森林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对外贸易等业务为一体的“林产一体化”民营企业,是四川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具有木材产品进出口贸易经营权。是“省级十大林业产业重点县”建设项目的重点培育企业。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作为中天地林产集团常年法律顾问及收购项目专项法律顾问,参与中天地林产集团收购亚洲木业(ATP)。该收购项目涉及国有资产、外资银行团资金池清理及境内、境外BVI公司收购,在八个月的收购项目中,由干建明律师、刘姝肖律师等律师组成工作小组全程参与与银行团、基金公司、股东代表及其各自的代表律师、财务顾问的多方境外、境内谈判,在收购的关键性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起草、修订有关收购协议、委贷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在收购项目因非法律原因陷入僵局时,律师小组协助客户灵活转换思路,设计新的境外收购方案,搭建收购平台,绕过障碍,打破僵局,最终促成收购协议的签订。在收购协议签订后,律师小组主导设计交割时间方案,积极推进交割工作完成和收购方与目标公司的正常过渡。

近日,中天地林产集团成立八周年暨亚洲木业二十周年庆祝大会在乐山隆重举行,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将与中天地、亚洲木业精诚合作,携手共进,再创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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